合并后单位的奖励成绩计算方法
读者 vietanhxxx@gmail. com 提问:合并后对机关、组织、单位的奖励成绩如何计算?
《劳动报》法律咨询部门答复:
内政部第 25/2026/TT-BNV 号通知第 8 条(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规定了奖励和奖励建议的责任;对政治体系中机构机构调整后的机关、组织、单位的奖励成绩计算时间如下:
1. 分拆、合并的机关、组织、单位,接收职能、任务的机关、组织、单位有责任给予奖励并建议上级奖励。
2. 接收其他机关、组织、单位部分职能和任务的机关、组织、单位,按接收机关、组织、单位计算成绩和奖励标准的时间节点。
3. 机构、组织、单位在组织机构调整后成立,授予竞赛称号和奖励的审查如下:
a) 对于竞赛称号:竞赛成绩包括集体在安排前后完成竞赛指标的结果;
b) 对于奖励:计算成绩的时间节点和奖励标准是根据奖励形式最高的集体的成绩计算的。
4. 不奖励或建议上级奖励在政治体制机构调整后解散和停止活动的机关、组织、单位。
因此,在政治体制机构调整后,对机关、组织、单位的奖励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上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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