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成立乡级普法教育协调委员会
8月23日,国会表决通过了《普及、教育法律法》(修订版),466/475名代表参与表决赞成。
《普法教育法》(修订版)自2027年3月1日起生效。
在代表们投票通过之前,国会听取了中央委员、司法部部长黄清松关于吸收、解释和修改《普及、教育法律法》(修订)草案的报告。
报告显示,在听取国会代表的意见的基础上,政府已组织全面审查和修改法律草案,以确保更新立法思维的要求,充分遵守关于合宪性、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同步性的原则。
该法律草案是在紧密结合以人民、企业为中心的指导方针的基础上完成的,大力转变思维方式、普及方式,将法律教育从单向提供法律信息转向构建......在法律途径中。

其中一个受到关注和吸收、修改的内容是关于数字化转型、在普及、法律教育中应用人工智能的规定。
据此,该法律草案完善了国家关于普及、法律教育、政策宣传的政策,优先鼓励实施数字化转型,应用人工智能;同时,制定了数字人力资源发展政策,培养从事普及、法律教育、政策宣传工作的人员的数字技能。
该法律草案还完善了关于国家法律门户的规定,确定这是国家通用法律数字平台,适用于各行业和领域。
该法律还鼓励组织和个人通过数字平台、社交网络、人工智能进行普法教育;同时补充要求通过数字平台和人工智能应用严格、有效地控制、验证和管理普法教育。
这些规定为加强数字技术在普及、法律教育、政策宣传中的应用奠定了统一的法律基础,满足了法律工作中数字化转型的要求。
关于普法教育协调委员会(委员会),法律草案继承了关于中央和省级委员会的规定;同时规定统一在乡级设立委员会。
与2012年《普法教育法》相比,该委员会在2026年《普法教育法》中增加了关于政策宣传、建设法治文化咨询职能。
对于中央各部委、同级机构、机构和组织,负责人应在必要时决定成立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