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环境,让人民、企业更容易正确行事,自觉遵守法律
政府副总理黎进洲强调了为人民、企业创造环境,让他们更容易正确行事并自觉遵守法律的问题。
9月21日上午,司法部在河内举办了国家级科学研讨会“创新解决方案,提高组织实施法律工作的效率,促进遵守法律的文化建设”。
中央委员、政府副总理黎进洲在研讨会上发言时明确指出,政治局第66号决议明确规定了以下要求:在执法工作中取得突破;确保法律以公正、严格、一致、及时、有效和高效的方式执行;在立法和执法之间紧密结合。
在过去一段时间里,在整个政治体系的指导和参与下,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解决了体制障碍,为发展疏通了资源。 然而,也坦率地认识到,法律的实施工作仍然存在许多瓶颈和局限性。
因此,目前提出的要求不仅是依法执行,而且必须朝着专业化、稳定化和灵活适应实践的方向主动组织执行法律。

副总理建议研讨会重点阐明一些方向,以从根本上改革法律实施工作。
其中,要提高组织实施法律的效率,首先要提高法律法规的质量。确保每次出台的政策、规定都必须明确目标,有实践依据,可行,并具备充分的实施条件。
需要建立统一的机制,以接收、分类、处理和跟踪人民、企业和直接执行机构的反馈和建议;确保明确的权限、明确的处理机构、明确的责任、明确的期限和明确的结果。
从要求人民、企业必须遵守转向创造一个更容易正确、想要正确并形成自觉遵守法律习惯的环境。
研究制定机制、标准和指标体系,以客观、务实、可衡量和可验证的方式评估法律实施工作; 克服主要通过国家机关的报告和统计来进行评估的情况。
其中,人民、企业和直接受影响的对象必须参与实质性评估。 牵头建设机构和执行机构有责任就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作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