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省对非专业人员的最新支持水平
莱州省——省人民议会刚刚规定了对村、社、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的新津贴标准。
莱州省人民议会已颁布第33/2026/NQ-HĐND号决议,规定了对非专职人员、参加村、社、居民区活动的人员的津贴、补助和兼职制度。该决议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并取代第69/2023/NQ-HĐND号决议。
根据新规定,在有700户以上家庭、居民小组有1000户以上的地区,以及国防重点地区、边境地区和特别困难的村庄,党支部书记和村长或居民小组组长可享受每月基本工资的2.2倍的津贴。
对于其余村、社、居民区,上述两个职务的津贴是基本工资的1.65倍/月。
该决议还规定了参与村、社、居民区活动的8个职务。
其中,村、社、居民小组的医务人员;村队队长;党支部副书记;村、社副社长或居民小组副组长每月获得0.7倍基本工资的补助。
四个职位包括农民协会分会会长、退伍军人、妇女和团支部书记,每月获得0.3倍基本工资的补助。
关于兼职,一个人可以兼职一个职位,并享受兼职职位100%的津贴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