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新建筑许可证的档案自2026年7月1日起。
自2026年7月1日起,第217/2026/NĐ-CP号议定书详细规定了建筑许可证申请档案。
政府已颁布第 217/2026/NĐ-CP 号议定书(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详细规定了 2025 年《建筑法》关于建筑活动管理的若干条款。 其中,该议定书第 57 条详细规定了关于申请新建筑许可证的档案。 具体如下:
第57条。申请新建筑许可证的档案
1. 对于线路工程或非线路工程:
a) 根据本法令附件二01号表格的规定,申请建筑许可证;
b) 根据本法令第55条的规定,颁发建筑许可证的合法土地文件之一,或主管机关关于位置和线路方案的批准文件,或主管机关根据土地法规定的征地决定;
c) 批准项目;根据本法令规定的建设设计审查结果报告(如有);根据关于消防、灭火和救援的法律规定,对申请建筑许可证的设计档案执行行政手续的结果(如有要求);根据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执行环境保护行政手续的结果(如有要求);省级文化专业机构的意见文件(如有要求)。
d) 在项目获批后实施的建设设计图纸或项目施工图纸中,仅要求编制经批准的经济技术报告或按照建筑法律规定盖章确认,包括:项目总平面图、地块上工程定位平面图、各平面图、工程主要立面和截面(对于非线路工程)或工程线路位置图、总体平面图或工程平面图、工程线路主要纵横截面图(对于线路工程);平面图、地基截面;体现工程主要结构方案的图纸;与工程、项目外部技术基础设施相连的平面图。
2. 对于信仰、宗教和辅助工程:
a) 申请宗教工程建设许可证的档案包括本条第1款规定的文件以及省人民委员会下属的宗教信仰专业机构关于建设必要性和工程规模的批准文件;
b) 申请修建宗教工程许可证的档案包括本法令第60条第1款、第2款和第3款a项的规定文件,关于修建必要性和工程规模的批准文件,由省人民委员会下属的宗教专业机构提供;关于对严重影响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宗教工程的施工设计审查结果报告。
3. 对于纪念碑工程,宏伟的绘画:
申请建筑许可证的档案包括本条第1款规定的文件以及国家文化管理机构根据关于美术活动的法律规定的有权力的文件。
4. 对于广告工程,按照关于广告的法律规定执行。
5. 对于外交机构和国际组织的工程:
外交机构、国际组织和外国机构在越南投资的工程建设许可证申请档案,应按照本条第1款的相应规定以及已与越南政府签署的协议或协议规定的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