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组人从2026年10月5日起停止领取社会养老金
自2026年10月5日起,2例被免除每月54万越南盾的社会养老金。
从2026年10月5日起,一些每月领取54万越南盾社会养老金的人,如果不再符合规定条件或已去世,可能会被免除领取。
谁属于享受社会养老金的范围?
根据第176/2025/NĐ-CP号议定书第2条,目前有2类对象可以享受每月社会养老金,包括:
越南公民年龄在75岁以上。
越南公民年龄在70岁以上至75岁以下,属于贫困户或低收入户。
属于上述群体的人员必须满足规定条件才能享受每月社会养老金。
什么时候停止领取每月54万越南盾的津贴?
根据第176/2025/NĐ-CP号议定书第4条,经第335/2026/NĐ-CP号议定书第32条修订和补充,正在领取社会养老金的人死亡或不再具备领取社会养老金的条件,将被免除领取。
规定明确指出,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决定停止对这些情况领取社会养老金。
停止领取的时间确定为领取者死亡或不再符合领取社会养老金条件的当月之后。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自2026年10月5日起,对于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领取者,每月54万越南盾的社会养老金将停止支付:
领取社会养老金的人已经去世。
领取者不再符合继续按照规定领取社会养老金的条件。
对于70岁至75岁以下的人群,继续享受还与属于贫困户或接近贫困户的条件有关。因此,如果不再满足规定的享受条件,则可能被取消享受。
值得注意的是,停止领取并非必须在事件发生的月份立即开始。根据规定,停止领取的时间从领取者死亡或不再符合领取补贴条件的月份之后的月份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