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离职,劳动者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
辞职后,劳动者需要注意社保福利和失业救济金,以避免影响福利。
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需要注意一些与社保、失业保险以及离职后的权利相关的问题。以下是5个需要了解的重要事项。
1. 公司必须报告减少并确认缴纳社保、失业保险的时间。
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有责任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社保、失业保险的减少手续。
劳动者不必自行向社保机构报告社保、失业保险的减少手续。
2. 确认社保、失业保险缴费时间
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有责任完成确认社保、失业保险缴费时间的手续,并向劳动者返还已保留的其他文件原件。
获得足额缴纳时间的确认是劳动者解决社保、失业保险制度和保障规定权益的基础。
3. 确保社保卡上的信息得到充分记录
自2026年1月1日起,电子版社保手册开始发放,其法律效力与纸质社保手册相同。纸质手册是在参与者提出要求时发放的。
电子社保手册包含有关缴纳、享受和解决社保福利的信息。参与者可以通过规定的VNeID 2级或VssID接收和使用。
离职后,劳动者应检查社保卡上的信息,以确保社保、失业保险的缴费过程得到完整、准确的记录。
4. 失业救济金权益
如果完全符合2025年《就业法》第38条的条件,劳动者可以享受失业救济金。
按规定离职:根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工作合同或工作;不单方面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并且在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时不离职。
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足够:在离职前 24 个月内缴纳失业保险满 12 个月。对于满 1 个月至 12 个月以下的劳动合同,必须在终止合同前 36 个月内缴纳失业保险满 12 个月。
3个月内提交申请:自劳动合同、工作合同或工作终止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完整申请。
提交申请后满足条件:自提交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劳动者不属于不符合规定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情况。
正在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医保。
5. 当企业未正确执行规定时进行处理
如果企业延误或未充分履行社保、失业保险的责任,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
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劳动者有权根据规定就社保提出申诉、控告或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