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奈省工会起诉公司春节奖金低于劳动协议的案件
同奈省——第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由越南Tenma (HCM) 有限公司基层工会提起的关于春节奖金的争议案件。
7月28日,同奈省第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Tenma (HCM) Việt Nam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基层委员会与被告Tenma (HCM) Việt Nam有限责任公司(同住同奈市镇边坊边和2工业区9A路10号)之间关于“集体劳动纠纷——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春节奖金”的民事案件。

根据原告Tenma (HCM) 越南有限责任公司基层工会执行委员会的起诉书,集体劳动协议第10条的内容规定:“根据公司每年的生产经营活动结果和利润,每年农历新年前,公司将向所有仍在工作的员工支付奖励,如果工作满年,至少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
2025年12月25日,由于尚未看到公司公布春节奖金,公司员工集体停工要求公布春节奖金。
2026年1月20日,公司董事会向基层工会通报了基于2025年生产经营情况的0.7个月工资的春节奖金。基层工会要求公司重新考虑集体劳动协议中至少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奖金。
2026年1月21日,公司发布通知,计划向员工发放0.7个月工资的春节奖金,并于2026年1月30日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根据起诉书,尽管公司董事会、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劳动者之间多次进行了对话,此外还有各机关、部门和同奈市劳动联合会的参与,但该公司仍发布通知,称奖金低于双方签署的协议。
基层工会执委会已征求劳动者意见,并一致要求有关部门解决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