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胡志明市100个单位属于强制缴纳社保但尚未参加的范围
莱绍基层社保局(胡志明市)已审查了顺安、顺交、平和平、莱绍和安富五个坊辖区内各单位的强制性社保缴费情况。
结果显示,目前有34个单位延迟缴纳社保、医保、失业保险,延迟缴纳总额超过740亿越南盾。此外,通过与税务机关核对数据,确定100个单位有属于强制参加社保、医保、失业保险的迹象,但尚未参加。 这种情况,潜藏着直接影响劳动者合法权利和利益的风险。
莱绍基层社保局还与第16区人民检察院 phối hợp,与延迟缴纳的单位以及通过审查税务数据的单位合作,这些单位有属于强制参加社保、医保、失业保险但尚未参加的迹象。
这两个单位已经明确了属于必须参与的劳工人数、滞纳金以及与每家企业相关的内容。 同时,指导各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参与登记手续、追缴、调整和纠正现有问题。 要求企业认真制定纠正路线图,签署承诺书,履行全部义务。
第16区人民检察院代表也分析了与雇主责任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阐明了可能对延迟缴纳、逃避缴纳社保、医保、失业保险的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其中强调了根据民事、刑事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制裁。

莱绍基层社保局表示,未来将继续配合第16区人民检察院,宣传、监督和督促企业正确执行关于社保、医保、失业保险的法律法规。 从而,及时发现并预防强制缴纳、逃避缴纳和未参与的情况。 两个单位还将研究按照规定处理故意违规的情况,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做出贡献。
据记录,各企业拖欠社保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的权益。 有些情况下,生育子女无法享受产假待遇,有些情况下,在就医时无法享受医疗保险报销。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情况下,无法结算社保卡,无法继续在新单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