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在精简居民区后节省了数千亿盾
6月29日下午,在第十一届会议第三次会议上,岘港市人民议会代表表决通过了关于规定非专业人员和参与当地村、居民区活动的人员的数量、职务、制度和政策的决议。
新颁布的决议旨在及时具体落实中央的规定,同时稳定基层干部在实施行政单位合并后的生活。 经过整顿,岘港市共有1456个村和居民区,比以前减少了2699个单位。
根据新规定,每个村或居民小组最多有3名非专职人员担任骨干职位,包括支部书记、村长或居民小组组长以及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 每月对这些职位的津贴根据每个居民区的家庭规模进行具体分类。
在规模小于300户的村庄和450户以下的居民区,每月津贴系数分别为支部书记2.1、村长或居民区组长2.0和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1.8。当居民区规模达到平均水平时,相应的系数提高到书记2.3、村长或组长2.2和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2.0。
对于拥有700户以上的村庄和拥有1000户以上的居民区,或国防、边境、海岛等重点地区,最高津贴按以下系数规定:书记的基准工资为2.5倍,村长或组长的基准工资为2.4倍,阵线工作委员会主任的基准工资为2.2倍。
对于直接参与居民区活动的群体,每个单位最多8人,包括各团体副会长和分会会长,该市按三个明确的框架每月提供现金生活费补贴。
在小规模地区活动的人员每月可获得100万越南盾的补助。 在中等规模,这项补助增加到每月120万越南盾,在大型居民区或属于国防、安全、边境、海岛等特殊区域,最高可达每月150万越南盾。 除了这项财政援助外,地方预算还为在基层工作期间参与村、居民区活动的人员支付全部医疗保险缴费,以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
为了保障因合并或不符合重新安置条件而不得不离职的冗余干部队伍的权益和生活支持,岘港市通过了一次性现金支持政策,其支付水平与工作年限相符。
工作时间少于1年的人员在离职时将获得300万越南盾的补助。对于工作时间1年至5年以下的人员,这笔补助将增加到500万越南盾,对于工作年限5年至10年以下的人员,将增加到1000万越南盾。对于在居民区工作10年以上的干部,适用的最高补助标准为每例冗余离职1500万越南盾。
精简机构后,各村、居民区每月支付津贴、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的总经费估计约为每年5590亿越南盾。 由于合理合并和精简,预计市财政每年将比以前节省约3240亿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