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建设在思想、政治和组织上都强大的工会组织
6月3日上午,越南劳动总联合会副主席阮春雄报告了关于修订和补充越南工会第十三届章程的情况。
在越南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第一次工作会议上,关于修订和补充越南工会第十三届章程的报告中,越南劳动总联合会副主席阮春雄表示,越南工会章程在越南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上获得通过后,是继续建设和发展强大的工会组织的重要基础,在思想、政治和组织上都具有优势,创造了巨大的转折点,随时准备适应新时代的新任务,满足全国广大工会干部、工会会员的正当要求和愿望。
越南工会是国家层面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和国际关系中的唯一代表。
阮春雄先生表示,越南工会第十三届章程于2023年12月3日在河内首都由越南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通过,共11章45条。该章程的规定已基本符合实施越南工会第十三届代表大会决议的时间,有助于各级工会在2023-2026年期间组织实施取得重要成果。为了符合党的主张和国家法律的组织模式,越南工会章程继续进行修订和补充,以满足新形势下提出的要求和任务。
从2025年11月到2026年4月,越南劳动总联合会(越南劳动总联合会)主席团集中指导通过各级工会、各时期总联合会领导干部、专家意见的代表大会、会议、研讨会征求意见,广泛公开,供全国工会干部、工会会员对第十四届工会章程草案提出意见。
阮春雄先生说:“第十四届工会章程草案已收到超过150万条意见;工会章程小组及时研究和吸收;越南总工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主席团在多次会议上发表意见,越南总工会执委会已连续三次会议讨论通过。第十四届工会章程草案已获得祖国阵线党委常务委员会、中央各团体、中央各党建委员会的意见,然后在越南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上完成提交。”
关于与结构、布局相关的具体修改和补充,第十四届工会章程草案包括9章31条(比第十三届章程减少2章14条)。
关于内容,越南工会第十四届章程草案修改了一些重要内容。 据此,将领导机构的名称从“越南总工会主席团”改为“越南总工会常务委员会”,以符合党的规定; 序言被修改和补充,以符合新规定,在第二节中增加了“是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和国际关系中唯一的代表”; 在第三节中增加了“隶属于越南祖国阵线”的短语,以肯定越南工会作为成员组织的地位。
该草案还修改和补充了关于工会会员的基本问题。修改了加入越南工会的对象,以符合党的主张和国家法律;在第2条第1款h项中增加了工会会员的“...使用越南工会电子应用程序,根据规定访问工会数字数据”的权利,以适应新形势下工会的数字化转型;在第2条第1款k项中增加了工会会员的“...处境特别困难的工会会员,可根据规定减免工会会员费”的权利,以突出工会组织在关心工会会员利益方面的职能......。
完善越南工会的组织和运作原则
越南工会组织和活动原则(第5条)继续修改和补充,以符合宪法、法律和党的规定,但仍坚持越南工会组织和活动中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一些具体修订和补充内容如下:在第5条第1款中补充“在自愿的基础上成立的越南工会”一词和“与用人单位合作、协调,同时确保工会组织的独立性”一词;在第5条第4款中补充规定“越南工会与祖国阵线的其他成员组织协商民主,协调并统一行动,由越南祖国阵线主持,同时发挥工会组织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宪法、法律、越南祖国阵线章程和越南工会章程执行”。
关于工会组织体系(第7条):结束县级工会、地方行业工会及同级工会的模式,以适应党的两级地方政府的方针。 建设越南2026-2031年任期工会组织体系,模式为:中央级;省级及同级;乡级及同级,基层工会,基层工会。
关于第四章的重大变化——关于越南工会系统中各级工会的规定:修改和补充关于省、市工会的集合和管理对象;中央行业工会(第13、14条),以符合党的主张和国家法律。
具体化2024年《工会法》;第97/2025/QH15号法律,党内规定,新增2条:(1)第17条,规定经济集团工会、隶属于越南总工会的总公司;(2)第18条,规定乡、坊、特区工会、乡、坊联合工会;工业园区工会;中央事业单位工会;国家大学、区域大学、其他大学工会;越南渔业工会;经济集团工会、隶属于基层工会的总公司,以符合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