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父母同意使用未成年劳工,罚款高达5000万越南盾
读者 kimnxxxxx@gmail. com 提问:企业在未经父母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未成年劳动者,将如何处罚?
YouMe 有限责任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垂杨回答:
2019年《劳动法》第143条第1款规定了未成年人的工作,内容如下:
1. 未成年劳动者是指未满18岁的劳动者。
第283/2026/NĐ-CP号议定书第二章第27条第2款a点规定了在劳动、社会保险、越南劳动者根据合同出国工作的行政处罚(自2026年9月10日起生效),规定了在违反未成年人劳动规定的情况下的处罚如下:
2.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用人单位处以2000万至2500万越南盾的罚款:
a) 未经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同意使用未成年人劳动;
第283/2026/NĐ-CP号议定第7条第1款规定了对多次行政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和适用原则,如下:
1. 本法令第二章、第三章和第四章规定的行政违法行为的罚款是针对个人的罚款;但以下情况除外: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3款;第19条第3、4、5、6款;第36条第2、4款;第37条第1款;第38条第1、5、6、7、8款;第42条第3款;第48条第6、11款;第49条;第50条第1、2、3、4、5、6、7、8款;第52条第1、2、3、4、5、6款;本法令第53条第4款是针对组织的罚款。对组织的罚款是针对个人的罚款的2倍。
因此,从2026年9月10日起,未经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的用人单位,可能根据上述规定被处以4000万至5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法律咨询
请拨打法律咨询热线:0979310518;0961360559,以获得快速、及时的答复,或向我们发送电子邮件:tuvanphapluat@laodong. com. vn以获得答复。
该专栏在YouMe有限责任律师事务所的支持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