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6年10月起,哪些家庭将获得住房建设和住房维修方面的支持?
读者phandienxxx@gmail提问:哪些家庭可以根据新规定获得住房建设、住房维修支持?
《劳动报》法律咨询部门答复:
第335/2026/NĐ-CP号议定书第12条第4款规定了社会援助政策(自2026年10月5日起生效),规定了住房建设、住房维修的援助如下:
a) 贫困户、低收入户、家庭因自然灾害、火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倒塌、倒塌、漂流、完全烧毁而无家可归的,可考虑支持住房建设费用,最低为每户 40,000,000 越南盾;
b) 因存在滑坡、洪水、内涝、自然灾害、火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必须根据主管机关的决定紧急搬迁住房的家庭,可考虑支持搬迁住房的费用,最低为 30,000 越南盾/户;
c) 贫困户、低收入户、家庭因自然灾害、火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住房严重受损而无法居住的,可考虑支持住房维修费用,最低为 20,000,000 越南盾/户。
因此,从2026年10月5日起,上述家庭将获得住房建设和住房维修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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