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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纳交通安全行政处罚的人不得更换驾驶执照。 图片:Sóng Hữu
未缴纳交通安全行政处罚的人不得更换驾驶执照。 图片:Sóng Hữu

对于未缴纳交通违章罚款的人,不更换驾驶执照

Nam Dương (báo lao động) 29/08/2026 14:46 (GMT+7)

《劳动报》法律咨询部门答复:

公安部部长关于考试、颁发驾驶执照的第108/2026/TT-BCA号通知第21条第1款第đ点规定;颁发、使用国际驾驶执照(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规定对以下情况不更换驾驶执照:申请更换驾驶执照的人不再持有已颁发的驾驶执照,并且驾驶执照信息不在交通警察局的驾驶执照信息系统中,或者没有驾驶执照颁发清单(管理簿);违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的人员尚未完成主管国家机关关于解决和处理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的要求。

因此,从2026年7月1日起,未缴纳交通安全行政处罚决定的人员不得更换驾驶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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