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指导学校会计职员的工资等级,他们正在享受2.34的系数
内政部指导对正在享受2.34系数、在被录用前曾担任会计的学校会计官员进行工资分配。
阮氏秋女士(人物姓名已更改)表示,她被 Đắk Nông 省 Krông Nô 县(旧)人民委员会根据 2024 年 7 月 18 日第 2229/QĐ-UBND 号决定聘用为 Võ Thị Sáu 小学会计,职称为会计,代码 06. 031,等级 1/9,工资系数 2.34。 在 12 个月的实习期间,她享受了规定的 85% 的工资。
在被录用之前,秋女士曾在头顿市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会计,并以会计的身份参加了社会保险(BHXH),从未领取过一次社会保险。
据秋女士称,根据第115/2020/NĐ-CP号议定第13条第5款,经第85/2023/NĐ-CP号议定第1条第7款修订和补充,以及第05/2024/TT-BNV号通知第4条第3款a点,她从事会计工作并参加社保的时间为2016年5月至2023年6月,总共74个月,相当于6年2个月,是否可以累计计算,作为被聘为公务员时的工资等级依据。
关于秋女士的建议,内政部已在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做出回应。
内政部表示,2024年公务员招聘工作按照政府2020年9月25日第115/2020/NĐ-CP号议定书的规定进行,该议定书规定了公务员的招聘、使用和管理(经2023年12月7日第85/2023/NĐ-CP号议定书修订和补充)。
据此,根据本法令规定,被录用、接收为公务员的人员,如果此前已按照法律规定工作过一段时间,并缴纳了强制性社保(如果未连续缴纳且未领取一次性社保补贴,则累计计算),则该时间被视为根据符合被录用、接收工作岗位的职业职称进行薪资分类的依据,如果满足规定的所有条件。
内政部建议您联系工作地点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以便根据其权限进行审查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