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154号议定,怀孕、哺乳期仍可休假
读者thanhmaixxx@gmail. com提问:怀孕、抚养36个月以下子女的人是否可以根据第154/2025/NĐ-CP号议定休假?
《劳动报》法律咨询部门答复:
第 154/2025/NĐ-CP 号法令第 4 条规定了尚未实施精简编制的对象,如下:
1. 正在怀孕、休产假、正在抚养36个月以下子女的人,个人自愿精简编制的情况除外。
2. 正在接受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或因有违规迹象而受到调查、检查的人。
因此,如果怀孕、抚养36个月以下子女的人员自愿精简编制,如果符合其他条件,仍可根据第154/2025/NĐ-CP号议定书休假。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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