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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声望的人的声誉下降,不能满足规定的标准,则必须将其从有声望的人名单中删除。照片由人工智能创建
如果有声望的人的声誉下降,不能满足规定的标准,则必须将其从有声望的人名单中删除。照片由人工智能创建

根据新规定,从有声望人士名单中删除的 5 个案例

Nam Dương (báo Lao Động) 07/08/2026 14:48 (GMT+7)

读者phankhoixxx@gmail提问:根据新规定,哪些情况必须从有声望人士名单中删除?

《劳动报》法律咨询部门答复:

第307/2026/NĐ-CP号议定第8条第2款a点规定了少数民族地区有声望人士的选择、认可、政策以及对一些少数民族组织和个人的慰问、祝贺、赠送礼物、鼓励、会面、表彰和表彰的政策(自2026年9月20日起生效),规定了将有声望人士从名单中移除的情况如下:

有声望的人死了。

有声望的人已搬到其他地方居住;有声望的人健康状况不佳,自愿以书面形式申请退出有声望的人名单。

有声望的人被有权机关作出临时拘留、逮捕、紧急搜查、起诉被告或各级人民法院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

有声望的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在认知、掌握行为方面遇到困难;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有声望的人的声誉下降,不能满足本法令第4条规定的所有标准。

因此,从2026年9月20日起,上述情况必须从有声望的人员名单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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