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提议对未达到排放标准的车辆处以罚款。
胡志明市提议从2027年7月开始试点低排放区,使用300多个摄像头控制车辆,并处罚未达到排放标准的车辆进入市中心。
使用 300 多个摄像头监控进入 LEZ 的车辆
胡志明市建设厅正在征求对辖区内交通工具排放控制提案的意见。
根据提议,从2027年7月1日起,胡志明市将在中心核心区(约930公顷)和守添新城市区试点低排放区(LEZ)。从2029年起,LEZ预计将扩大到二环区。
在这个区域,车辆按阶段进行分类、控制和转换,以减少使用化石燃料的车辆,改善空气质量。
为了进行监督,该市计划在各门户、进出核心区、缓冲区和高违规风险线路上安装自动车牌识别(ANPR)摄像头,并结合确定LEZ边界的标志。
总需求量约为304个ANPR摄像头,其中利用了近200个由城市交通管理中心管理的现有摄像头。
摄像头数据将与公安部门的车辆登记数据库、登记、排放检测以及燃料、能源信息进行连接和比对。 通过此系统,确定车辆是否符合进入 LEZ 的条件。
该市计划聘请信息技术服务来运营该系统,预算约为7000亿越南盾,为期5年,资金来自经常性支出。 当发现违规行为时,数据将被转移到胡志明市公安局,由其依法处理。
除了LEZ,在各门户还计划设置与智能交通系统(ITS)和交通管理中心连接的车辆控制系统,费用约为60亿越南盾。
尚未对违反LEZ的车辆制定单独的制裁措施
据胡志明市称,目前法律尚未对未达到排放标准但仍进入LEZ的车辆进行处罚做出具体规定。
2020年《环境保护法》和第98/2023/QH15号决议是实施排放控制政策的基础,但尚未对LEZ标志、识别符号做出具体规定。
QCVN 41:2024/BGTVT 目前规定了禁止汽车、摩托车的常用标志,但没有根据燃料或排放标准识别车辆的辅助标志。
因此,在初期阶段,胡志明市建议按照第168/2024/NĐ-CP号议定书规定的不遵守标志的指令和指示的行为进行处理。
根据方案,汽车适用第6条第1款,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适用该法令第7条第1款。
值得注意的是,该市提出了“先宣传,后处罚”的原则。
在头6个月内,违规车辆只能进行宣传、提醒,尚未处罚。
从第7个月到第12个月,罚款额为规定的50%,对摩托车、摩托车相当于10万越南盾,对汽车相当于20万越南盾。
12个月后,预计对摩托车、摩托车的罚款为20万越南盾,对汽车的罚款为40万越南盾。 违规者同时可能被扣分驾驶执照。
从长远来看,胡志明市计划研究并提交市人民议会,根据《城市发展法》的机制,补充对将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引入LEZ的行为的特殊制裁。
合并后,胡志明市约有1400万人口,约有128万辆各类汽车和1150万辆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