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常务委员会颁布关于人事工作的决议
8月29日,来自国会办公室的消息称,国会常务委员会已颁布关于人事工作的决议。
其中,关于调整国家法官选拔、监督委员会委员的第421/NQ-UBTVQH16号决议。
该决议调整了国家法官遴选、监督委员会委员,包括:中央委员、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兼秘书长何氏娥,接替黄公水;司法部副部长阮清静,接替邓黄莺。
该决议自2026年9月1日起生效。

国会常务委员会还颁布了关于将阮成心先生的国会代表团活动转移的第423/NQ-UBTVQH16号决议。
决议建议阮成心先生——胡志明市司令部副司令员,西宁省国会代表将活动从西宁省国会代表团转移到胡志明市国会代表团。
国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国会代表团和西宁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国会代表团和胡志明市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阮成心先生负责执行本决议。
该决议自2026年8月28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