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必须帮助党员安心奉献,依法经营
总书记、国家主席 khẳng định 关于党员从事私营经济的新规定必须帮助党员安心奉献,依法经营。
据越通社报道,9月14日下午,在党中央总部,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主持了与中央政策与战略委员会以及相关机构的工作会议,讨论关于制定关于从事私营经济的党员新规的提案。
总书记、国家主席在总结发言中强调,党员从事私营经济的政策是思维革新、总结实践和发展党的理论的结果。
新规定必须继承仍然有价值的原则,并解决在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中关于所有权、生产组织、分销和党员责任的新问题。
总书记、国家主席明确指出,需要确认党员合法参与经济活动的权利,并将其与法律地位、职责和具体义务联系起来。
党员资格要求更高的模范责任,不创造经营特权。
所有支持政策都必须基于公开、平等的标准,不让企业因拥有或没有党员资格而受到歧视。

总书记、国家主席要求必须弄清现状,并正确确定新规的范围;总结报告必须增加对原因和实际效果的分析;关于在新发展时期从事经济活动的党员的规定名称,建议继续完善,使其涵盖合法的经济参与形式,明确调整范围。
中央的规定需要简洁明了,明确原则、对象、限制、责任和权限。直接决定可以做、不能做范围的内容必须明确规定。
总书记、国家主席强调了根据各党员群体划分权利和限制的内容:公共部门以外;现任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人民军队、人民公安党员;国有企业领导、国有资本代表;已离职、退休、离职人员。
奋斗的动力、品质、声誉和训练过程必须得到实质性的考虑,不能追求数量或以资助能力作为吸收党员的依据。
评价从事经济活动的党员必须重视生产力、创新、履行纳税义务、工资、保险、劳动安全和环境保护。
社会责任必须从与自己共同创造价值的人开始,不能用资助、慈善来弥补对劳动者的义务违规行为。 好的做法需要通过可验证的结果来表彰,从而传播廉洁的商业文化。
总书记、国家主席责成中央政策与战略委员会牵头吸收和完善该提案;配合中央组织部明确党员管理分组、干部机制;配合中央检查委员会完善控制、监督和处理责任机制。
政府党委领导审查相关法律; 提出制度化路线图,并就属于国会权限的内容与国会党委协调。
总书记、国家主席 khẳng định 新规定关于从事私营经济的党员必须帮助党员安心奉献,依法经营;帮助党组织切实管理;帮助人民、企业对机构的公平和廉洁充满信心;发挥发展资源;必须使党更加纯洁、强大,与人民更加紧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