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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要求年收入超过10亿越南盾的个体经营户,自2026年7月1日起在数字平台上销售商品时必须使用电子发票。图片:清平
新规定要求年收入超过10亿越南盾的个体经营户,自2026年7月1日起在数字平台上销售商品时必须使用电子发票。图片:清平

针对在 Shopee 和 TikTok Shop 上销售的企业电子发票的新规定

SONG ANH (báo lao động) 21/07/2026 07:56 (GMT+7)

从2026年7月1日起,年收入超过10亿越南盾的个体工商户,包括在Shopee、TikTok Shop上销售的商家,必须使用电子发票。

自2026年7月1日起,年收入超过10亿越南盾的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其中包括通过Shopee、TikTok Shop和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的人员,属于根据政府第254/2026/NĐ-CP号法令强制使用电子发票的范围。

根据第254/2026/NĐ-CP号议定第6条第1款d点,年收入超过10亿越南盾的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或出售财产的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必须登记所有权、使用权,必须采用税务机关编码的电子发票或从与税务机关数据连接的收银机上创建的电子发票。

对于不属于使用电子发票的情况的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如果需要使用电子发票,可以注册使用税务机关编码的电子发票或从与税务机关数据连接的收银机上创建的电子发票。

此外,第7条第254/2026/NĐ-CP号议定规定了一些无需使用电子发票的情况。

具体而言,经营户、经营销售商品、服务的个人,属于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律规定编制商品、服务采购清单的情况,无需使用电子发票,但登记使用的情况除外。

经营户、个人从出租房地产活动中获得收入;从向国外组织、个人提供娱乐、电子游戏、数字电影、数字照片、数字音乐、数字广告等数字信息内容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中获得收入;经营户、个人作为彩票代理、保险代理、多层次销售代理,而彩票公司、保险公司、多层次销售公司已按照税收管理法律的规定扣除税款,也属于无需使用电子发票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第254/2026/NĐ-CP号议定书第17条第1款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组织和个人有权根据本议定书第6条的规定使用电子发票;使用合法发票用于经营活动;要求电子商务平台、数字平台的管理者提供买家信息、与交易相关的信息、交货时间,并在系统上确认订单完成状态,以便根据规定为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数字平台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情况开具电子发票;同时有权对侵犯合法发票的组织和个人提起诉讼。

因此,从2026年7月1日起,年收入超过10亿越南盾的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包括通过Shopee、TikTok Shop和其他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的人员,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编码的电子发票或根据第254/2026/NĐ-CP号议定书从与税务机关数据连接的收银机上创建的电子发票。

同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数字平台销售的商家有权要求平台管理方提供买家信息、与交易相关的信息、交货时间,并在系统上确认订单完成状态,以便按照规定开具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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