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敲定取消对个体工商户5亿越南盾的征税门槛
根据国会通过的新法律,政府将规定对个体经营户、个人征税的门槛,而不是5亿越南盾的门槛。
取消对个体工商户缴纳5亿越南盾税的门槛
4月24日上午,在出席表决的488名代表中,有466人(占93.2%)表示赞成,国会正式通过了《关于修改和补充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和特别消费税法若干条款的法律》。
该法律将于2026年4月24日生效。
据此,居住的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年收入低于政府规定的水平,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宏观经济指标、预算平衡能力,政府规定年收入水平,以适应各时期的经济社会背景。
这意味着将取消 2025 年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对个体工商户缴纳 5 亿越南盾税的门槛。
此外,修订后的法律还规定,根据越南法律规定成立的企业、组织的年总收入低于政府规定的水平,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宏观经济指标、预算平衡能力,政府规定了年总收入,以适应每个时期的经济社会背景。

在法律草案获得通过之前,财政部部长吴文俊在关于此内容的接收和解释报告中表示,在审查报告中,有意见认为该呈文未能具体体现调整收入门槛(增加或减少)的方案,与现行法律的规定相比,导致政府在国会审议通过时适用政策的方向不明确。
影响评估内容也未计算、量化政策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
为了澄清这个问题,吴文俊部长表示,政府也对颁布该法时对预算收入的影响、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以及对人民和企业的影响进行了全面评估。此外,在接收和解释报告中,政府还报告了将这一水平提高到10亿越南盾的计划,并已在详细规定该法的文件中规定。
根据税务机关的计算数据,目前,收入低于10亿越南盾的家庭和个人约为2,556,042户。根据这项提议,预计国家财政收入将比2025年减少166.5亿越南盾(按包税制度征收,非征税收入门槛为每年1亿越南盾),并比现行政策减少48.5亿越南盾,该政策已将免税收入门槛调整为每年5亿越南盾。
同时,为了确保与提高对个体经营户、个人免税的收入水平同步,需要补充对年总收入不超过10亿越南盾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预计对年总收入不超过10亿越南盾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的企业所得税约为21.64亿越南盾,免征企业数量约为235800家。
将电动汽车的特别消费税优惠期限延长至2030年
新通过的法律还将延长电动汽车的特别消费税优惠期至2030年。

关于这项调整,财政部部长表示,国会立即通过允许继续实施这项政策的规定,期限更长(到2030年底,而不是到2027年2月底),这非常有意义。
这体现了政策的一致性,帮助人们安心自主地制定消费计划,改变交通工具,也帮助企业主动制定生产线、产品开发、扩大分销网络、保修服务、维护、充电站基础设施投资以及逐步提高本地化率的中长期投资计划。
“不尽早明确政策路线有可能造成等待心理,减缓车辆转型进程,并未能实现越南在 COP26 上承诺的减排目标。
因此,立即确定到2030年的长期政策框架具有市场导向意义,符合国家在绿色转型中的建设性作用"——部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