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代表建议对30亿越南盾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征税。
国会代表建议对个体工商户征税的门槛为30亿越南盾,相当于每月约2.5亿越南盾的收入。
建议对30亿越南盾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征税。
4月23日上午,继续第一届会议,国会在会堂上讨论了关于修改和补充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和特别消费税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
代表阮维清(金瓯代表团)表示,该法律草案要求政府在增值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对个人、个体经营户免税的收入门槛。 这项规定将增加主动性,使其符合实际情况,因为个体经营户的规模非常多样化。
这位代表举例说,虽然是餐饮服务经营户,但居民区的小店和大城市连锁店的收入可能存在很大差异。如果法律中规定严格,将难以及时反映价格波动、通货膨胀或消费行为的变化。
代表们建议,对个体经营户的应税收入门槛为30亿越南盾,按12个月平均分配,相当于每月约2.5亿越南盾的收入。
按照这个收入水平,扣除各项费用(场地租赁、利息、人工租赁),个体户还能盈利约10%,相当于2000万越南盾。如果夫妻俩再养两个孩子,2000万越南盾的利润是非常低的。

代表阮维清也指出,政府规定无需纳税的收入门槛,而缺乏指导框架,可能导致纳税人,特别是对纳税义务非常敏感的小型企业,在政策上缺乏稳定性。
因此,他建议考虑两个方向:在法律中规定一个硬框架(例如,最低收入和最高收入可以减免税收)以确保稳定性;或者确立明确的原则(如与人均收入、居民生活水平、消费价格指标挂钩),以便政府有依据进行透明调整,可以提前预测。
不让个体经营户分割,分割现金流以低于征税门槛
代表阮氏越娥——海防市国会代表团专职副团长表示,新草案增加了政府根据每个时期的社会经济背景规定年度收入水平的原则。这是必要吸收的内容。

然而,代表们认为,问题不仅仅是交给谁规定,还在于规定完成后如何进行控制。
如果收入门槛是免征个人所得税或免征增值税的依据,那么很容易出现经营户分割、现金流分割、销售点分割或以多人名义以低于门槛的情况。
司法部在评估时也提出了补充标准和原则的要求,以确保合理性、可行性和统一适用。
因此,代表们建议,在详细规定文件中,政府需要设计防止虚假分割收入的原则;同时建立定期报告机制,以确保调整收入门槛真正符合支持目标,不成为导致预算收入损失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