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土地法》确保不给人民带来更多困难
副总理指出,修订《土地法》必须确保简化行政手续,不给人民和企业带来更多困难。
5月26日,在政府总部,中央委员、政府副总理胡国勇主持会议,讨论关于实施关于“继续革新、完善体制、政策,提高土地管理和使用效率,为我国成为高收入发达国家创造动力”的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18-NQ/TW号决议的初步总结任务,以及修订《土地法》的方向。
关于修订《土地法》,农业与环境部(NNMT)已致函,建议将“关于修订和补充《土地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纳入国会2026年立法议程,并提交司法部征求意见。
在司法部的意见基础上,该部已完善并向政府提交了关于在2026年国会立法计划中补充《土地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的建议。
农业与环境部还成立了法律草案起草小组,各部委、行业和一些相关地方参与其中;有文件建议各部委、行业、地方评估《土地法》的执行情况,并提出修改和补充《土地法》。
未来,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将继续与相关机构 phối hợp,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提交关于将《土地法》(修订)草案补充到2026年立法计划的提案;同时制定政策,指导修订法律,并组织会议、研讨会,征求对修订内容的意见。

在会议总结中,胡国勇副总理强调,第18-NQ/TW号决议已经提出了许多关于下一阶段的具体观点、目标和解决方案。而《土地法》与经济、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秩序直接相关,影响社会中的所有人,是国家发展的特别重要资源。
本次关于总结第18-NQ/TW号决议和修订《土地法》的工作,必须着眼于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并有效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障碍和问题。
关于第18号决议-NQ/TW的初步总结内容,副总理要求全面评估已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和局限性;明确需要继承、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以完善到2030年及后续阶段的土地政策和法律体系,同时确保与政治局颁布的关于经济发展的战略决议保持一致。
对于修订《土地法》,必须确保简化行政手续,不给人民和企业带来更多困难;办理手续的时间必须缩短,朝着更快、更简洁、更高效的方向发展。
需要优化土地财政政策、规划和土地利用,以服务于发展,发挥土地资源的效率——由国家统一管理的全民所有财产。
对于修订《土地法》的流程,农业与环境部需要尽快完善草案,同步准备各项法令、通告,以便在法律生效后立即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