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村干部已正式领取部分新的津贴。
富寿省——正在实施调整村干部津贴的政策,其中许多人已经收到了新的津贴。
8月1日,富寿省德闲社杜村村长兼党支部副书记李孟雄先生在接受《劳动报》采访时表示,他刚刚收到了对党支部副书记职位的补助金(759,000 越南盾)。 村长津贴(550 万越南盾)也即将支付。
雄先生补充说:“以前,我每月领取村长津贴约295万越南盾,而党支部副书记津贴超过40万越南盾。
这项新政策帮助我们这样的村干部更加安心工作,特别是在对基层干部的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从宣传、动员群众到实施数字化转型、行政改革等任务。

此前,富寿省人民议会已颁布第13/2026/NQ-HĐND号决议,规定了对非专业人员和参与该省村、居民区活动的人员的每月津贴标准。
根据决议,村、居民小组分为两组,以适用符合规模和地区性质的津贴。对于三个职务,包括党支部书记、村长(居民小组组长)和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津贴标准是根据每月253万越南盾的基本工资计算的。
在特殊或大规模地区,党支部书记和村长每月可获得556.66万越南盾的津贴; 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每月可获得433.01万越南盾。
对于其余群体,相应的津贴分别为每月 455.4 万越南盾和 354.2 万越南盾。
对于参加村、居民区活动的8个职位,其中包括党支部副书记,每月补助标准为1组759,000越南盾,2组632,500越南盾。
决议还规定,兼任职务的人员可享受该兼任职务100%的津贴或补助;兼任多个职务的,只能享受最高津贴或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