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省份同意降低无退休金者的退休金领取年龄
关于修订后的《社会保险法》,许多地方表示赞同降低无退休金人员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方案。
山罗省内务厅表示,通过根据《社会保险法》第21条和第176/2025/NĐ-CP号议定书第2条实施社会养老金政策的实践表明,目前75岁以上的人员属于享受社会养老金的范围。
对于70岁至75岁以下的人群,只有属于贫困户或接近贫困户并满足规定条件时才能享受补贴。
然而,该地方发现,实际上仍有一部分老年人没有养老金,没有获得每月社会保险补贴,收入不稳定,但不属于贫困户、低收入户。 这类人群正面临许多困难,尤其是在出现与医疗保健、医疗检查和长期护理相关的费用时。
特别是,独居、无人赡养或居住在经济社会条件困难地区的老年人,在年老时在保障生活方面往往会遇到许多限制。
根据上述情况,山罗省内务厅建议有关部门研究调整政策,逐步降低领取社会养老金的年龄。 目前,可以考虑扩大对70岁以上无养老金或每月社保补贴的人员的补贴对象。
除了降低年龄外,地方政府还建议研究补充评估福利条件的标准,这些标准基于个人收入水平、单身状况、无人照顾、残疾、疾病、经常性医疗费用需求以及居住在困难地区的条件等多种因素,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依据贫困户、低收入户的标准。
河静省内务厅也建议制定逐步降低领取社会养老金年龄的路线图,从75岁降至70岁。
针对地方的意见,内政部表示已采纳并将此内容纳入修订后的《社会保险法》草案,并有两种方案征求意见。
第一种方案是维持现行规定。
第二种方案规定,政府决定逐步调整,将领取社会养老金的年龄降至70岁以下,这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各时期国家预算的平衡能力。当具备必要条件时,政府将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提交决定,继续将领取养老金的年龄降至70岁以下。
据内政部称,研究降低领取社会养老金的年龄,旨在实现扩大社会保障政策覆盖范围的目标,旨在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在达到退休年龄后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根据社保机构的数据,截至2026年第一季度末,领取养老金和每月社保福利的人数超过350万人,比2024年增长3.01%。预计到2026年底,这一数字将超过354万人。
目前全国正在为约250万人提供社会养老金补贴,国家预算总支出近70000亿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