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社会保险要求审查延迟领取6个月以上养老金和津贴的情况
越南社会保险局刚刚要求审查延迟领取养老金、津贴超过6个月的情况,此前《劳动报》反映了一位5年未领取津贴的老妇人的情况。
越南社会保险局刚刚通报了加强对支付工作的管理,保障领取养老金、社会保险补贴的人的权益。
越南社会保险要求各省、市社会保险部门加强对受委托人代替他人领取养老金、社会保险补贴、每月补贴的情况的管理;在授权文件失效前及时通知,审查领取延迟的情况,并为无力到领取点领取养老金的老人在家组织支付。
整顿旨在确保持续支付,符合规定,并为受益人创造最大便利。
2026年7月14日,越南社会保险局发布了第2547/BHXH-CSXH号文件,加强对委托他人领取养老金、社会保险补贴、每月补贴的人员管理工作。
据越南社会保险局称,过去一段时间,各地方的管理和支付工作基本符合规定。 然而,仍然存在关于授权期限的通报不及时的情况; 尚未主动审查长期未领取福利的受益人; 协调处理一些地方的障碍不够灵活,在业务软件上更新授权数据也不够完整。
确保上门支付,在授权到期前提前通知
越南社会保险要求支付支持组织对无法到支付点领取养老金、社会保险补贴、每月补贴的年老体弱者进行现场直接支付。
每月,省社保部门必须列出委托领取人名单,以便其他人代领,且委托期限未满2个月(表格37-HSB),移交给支付支持组织,以便及时通知、指导受益人提交经法律规定认证的委托文件,并附上表格14-HSB的申请文件。
如果援助组织未通知,影响领取福利,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在延迟领取福利期间向受益人支付福利。
审查逾期6个月以上的案件,增加基层支持
对于逾期领取超过6个月的情况,省社保局将编制名单,转交给支付支持组织,以便直接联系受益人,查明原因。
在此基础上,各单位配合乡、坊人民委员会和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协助受益人完善行政手续,服务于按规定支付。
省社保部门同时主动掌握实际情况,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指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研究实施“流动公共服务”模式,针对委托或派遣代表领取养老金、社保补贴、每月补贴给弱势群体、老年人、有功人员和政策家庭的手续。
全面更新数据,提高管理责任
授权信息必须在TCS软件上完整更新,包括授权期限、内容;通过现金或个人账户获得待遇的形式;账户持有人、账号、银行和授权人的联系信息。 这是跟踪、管理、统计和准确汇总的基础。
越南社会保险要求省社会保险局局长对在辖区内发生社会保险制度管理和支付方面的消极行为和麻烦负责,这会影响受益人的权益以及社会保险机构的声誉和形象。
在执行过程中,困难和障碍必须及时反映给越南社会保险,以便获得指导和处理,确保支付福利持续、统一和符合规定。
此前,据《劳动报》报道,2021年7月,阮氏月(居住在河内市琼梅集体区)因脑出血中风,完全丧失了认知能力,不得不卧床不起。由于无法再签署授权书,家人无法代替她领取每月的社保和抚恤金。
为了获得待遇,家人被指导办理手续,要求法院宣布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并确定监护人。然而,由于出现了许多关于档案、文件的要求,这一过程持续了多年,导致她的全部补助金被“搁置”了近5年。
在《劳动报》反映此事后,河内市社会保险局已紧急审查,指导该家庭按照关于丧失认知能力的领取人的新规定执行。 2026年7月1日,社会保险机构与地方政府协调,到阮氏娥女士家中向其家人发放了全部滞纳金和2026年7月的领取金,总额为177,367,400越南盾。
此案提出了完善对完全丧失认知能力的人的支付机制的要求,以确保社会保障权益得到及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