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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金的规定受到许多人的关注。图片:翠玲
关于养老金的规定受到许多人的关注。图片:翠玲

关于少缴6个月社保可以补缴领取养老金的规定的意见

XUYÊN ĐÔNG (báo lao động) 29/07/2026 12:48 (GMT+7)

为修改《社会保险法》提出意见,一家单位建议修改规定,少缴6个月社保可以补缴领取养老金。

海防市国会代表团提出意见,该草案允许劳动者或其亲属一次性缴纳最短6个月的时间,以符合每月领取养老金或丧葬补助金的条件。 这是一项具有人文关怀的政策,有助于限制一次性提取社会保险的情况。

然而,海防市国会代表团建议研究将补缴时间延长至最多12个月,以便为老年劳动者创造更有利的条件,特别是那些长期参加社保但在达到领取养老金的条件之前还缺少一段时间的人。

关于这一建议,内政部表示不接受。

据内政部称,该规定允许劳动者或其亲属一次性缴纳最短6个月的时间,以处理仅差很短的时间才能获得每月养老金或抚恤金的情况,同时仍确保按照缴费-福利原则定期、持续地参加社保。

内政部认为,将一次性缴纳时间延长至最多12个月,将扩大政策的例外范围,不再局限于处理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接近门槛的情况。

根据起草机构的说法,这项规定也可能降低鼓励劳动者持续参加社保的性质,由于在接近达到享受待遇条件时有补缴机制,从而产生推迟或接受长期中断参与的心理。 这与社保政策的目标不符,即鼓励劳动者经常、持续地参加,并确保缴纳-享受原则的严谨性。 因此,内政部维持了与草案相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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