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支持机构缴纳自愿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人们需要注意这一点
9月17日,越南社会保险(BHXH)表示,已要求纠正支持参与者发展组织的活动实施情况。
为了快速、可持续地发展社会保险(BHXH)、医疗保险(BHYT)、失业保险(BHTN)的参与者,同时严格管理收入来源,防止滥用、挪用基金,保障参与者的权益,越南社会保险刚刚要求各省市社会保险加强审查,整顿当地支持发展对象的组织活动。
该要求在2026年9月16日第3639/BHXH-QLT号文件中提出。重点是确保从选择组织、管理员工、组织收款、使用收据到确认参与者缴费信息的所有环节都按照规定执行,透明且可核对。
收紧选择条件,提高支持对象发展组织的责任感
2026年6月5日,越南社会保险颁布了关于选择支持发展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对象的组织标准、条件和流程的第458/QD-BHXH号决定。 新规定对支持组织的法律地位、财务责任、联系和电子交易条件、人员、地点和活动范围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第458/QD-BHXH号决定,直接开展参与者发展支持活动的员工必须经组织登记,并经社会保险机构按照规定确认。
组织有责任登记参与者发展计划、指标和活动范围;社保机构在按照规定签订合同或协议之前,会审查档案和实际情况。
在第3639/BHXH-QLT号文件中,越南社会保险要求各省、市社会保险继续向官员和支持发展对象的组织贯彻上述规定;同时审查和检查辖区内的活动。
如果组织活动效率低下,未正确执行收费程序或发生违规行为,社保机构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和处理,并按照规定终止和清算合同。
有关官员和劳动者执行流程和业务的检查也必须加强,以便及时发现、阻止和处理违规行为(如有)。
正确收取、足额缴纳、收据清晰、缴费信息必须得到确认
为了保障参加社保、医保的人员的权益,收取款项但未开具收据;收据金额不符,开具时间错误;收据用途不当;收据丢失都必须按照规定进行预防和严肃处理。
各级社保部门有责任经常核对、审查参与者的收款收据,确保与已收取的金额与参与者的信息相符;同时密切关注向对象发展支持组织发放的收据数量。
各组织有责任管理、保管、储存,定期与社保机构核对收据;终止合同时,必须核对并全额缴纳已按规定发放的收据。越南社保局还要求按照规定大力推广电子收据的使用。
对于通过组织支持的自愿社保、医保缴费,一旦参与者缴费,有关参与者和缴费金额的信息将在与社保机构连接的管理软件系统上更新。
参与者将获得包括姓名、社保号码、缴费日期、缴费金额、参与类型、缴费月数在内的信息,并被指导在越南社保电子信息门户网站baohiemxahoi.gov.vn上查询详细信息。
参与者需要主动检查以保护自己的权利
为了确保通过支持机构缴纳自愿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的安全和便利性,越南社会保险提醒参与者应选择在已与社会保险机构签订合同或按照规定确认的网络中运营的组织、收费点和工作人员;必要时,可以核对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公开信息。
缴款时,参与者需要按照规定接收并保存收据和凭证;仔细检查有关缴款人、金额、缴款时间、类型和参与时间的信息。
缴费后,应主动查询参与过程以及在社保机构官方渠道上记录的金额信息;如果发现差额或未记录,应及时向社保机构反映,以便进行检查和处理。
此次加强审查和纠正旨在规范支持对象发展的组织网络的活动,确保参与者的每笔缴款都按照规定管理,充分及时地记录;
同时提高社保机构、支持组织和工作人员在执行过程中的责任。 越南社保局要求各省市社保局认真实施,从而有助于保障社保、医保参与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