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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胡志明市基层参与维护安全秩序的人员,尚未参加社保,但在执行任务时发生事故,在住院治疗期间直至健康状况稳定出院期间,每天可获得7万越南盾/人/天的伙食补贴。 图片:英图
在胡志明市基层参与维护安全秩序的人员,尚未参加社保,但在执行任务时发生事故,在住院治疗期间直至健康状况稳定出院期间,每天可获得7万越南盾/人/天的伙食补贴。 图片:英图

在基层尚未参加社保却发生事故的保安人员的补助标准

Nam Dương (báo lao động) 17/09/2026 14:36 (GMT+7)

读者vandatxxx@gmail. com提问:在执行任务时,尚未参加社保的胡志明市基层安保力量发生事故,将如何获得支持?

《劳动报》法律咨询部门答复: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第 54/2025/NQ-HĐND 号决议第 7 条第 1 款规定了对尚未参加社会保险,但在执行任务时发生事故或死亡的基层参与维护安全秩序的人员的援助水平,如下:

1. 参与基层维护安全秩序的人员尚未参加社保,但在执行任务时发生事故,符合第6条第1款的规定,且不属于第40/2024/NĐ-CP号议定第6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在治疗期间,将按照本决议第6条的规定,获得诊疗费用和每日食费补助,包括伤口复发直至健康状况稳定出院的情况。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第54/2025/NQ-HĐND号决议第6条规定,参与基层维护安全秩序的人员,未参加医保,在执行第5条第1款规定的任务时生病、受伤,且不属于第40/2024/NĐ-CP号议定第5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的,可享受与基层维护安全秩序的人员相同的医保费用,并在住院治疗期间每天获得7万越南盾/人/天的伙食补贴,直至健康状况稳定出院。

因此,对在胡志明市基层参与维护安全秩序、尚未参加社保却在执行任务时发生事故的人员的补助标准,如上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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