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岘港市为因村、居民小组调整而离职的村长、居民小组组长提供高达1500万越南盾的援助。 摄影:陈诗
岘港市为因村、居民小组调整而离职的村长、居民小组组长提供高达1500万越南盾的援助。 摄影:陈诗

村长在安排后离职的政策,有的地方资助高达1500万越南盾

PHẠM ĐÔNG (báo lao động) 13/07/2026 09:57 (GMT+7)

地方政府对因村、居民小组调整而离职的村长、居民小组组长制定政策。

根据进度,从7月1日起,全国新村、社、居民区(TDP)已正式投入稳定、畅通运行,在移交过程中完全没有出现“空白”。

除了完善新的机构外,地方政府还规定了对因村、居民区调整而离职的非专职人员(党支部书记、村长/居民区组长、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的政策。

根据一般规定,因实施村、居民区安置而离职的非专职人员将根据政府第 154/2025/NĐ-CP 号法令第 10 条享受待遇。

首先,工作年限在5年以下的人员可获得一次性津贴,相当于其每月津贴的0.8倍,乘以工作月数;津贴为其每月津贴的1.5倍,用于每个工作年限。同时,他们还可以获得3个月的每月津贴,用于寻找工作。

第二,工作满5年以上且年满5年未到退休年龄的,可享受一次性津贴,相当于每月津贴的0.8倍,乘以提前退休的月数,相当于退休年龄;每工作一年,津贴相当于每月津贴的1.5倍。

该小组还获得3个月的每月津贴,以寻找工作并保留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的时间。

对于工作满5年以上且年满5年以上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享受一次性津贴,相当于每月津贴的0.8倍,乘以60个月;津贴相当于每月津贴的1.5倍,按工作年限计算。

在岘港,该市预计支付这项政策的费用约为11.18万亿越南盾,并在按照中央规定进行一次性安排。

该市颁布了针对不符合继续安排工作的标准和条件的非专职人员(包括在未进行调整的村庄和居民区)的特殊政策,以及解决合并后实际多余的数量以及参与村庄和居民区活动的人员。

一次性补助标准按工作时间规定:1年以下补助300万越南盾;1至5年补助500万越南盾;5至10年补助1000万越南盾;10年以上补助1500万越南盾。 预计实施这项特殊政策的资金来自市财政约1920亿越南盾。

在永隆省,未按规定达到退休年龄的在村、坊、居民区从事非专业工作的人员,离职时可享受相当于其每月津贴1.5倍的年薪,同时还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获得3个月的每月津贴,以寻找工作。

工作年限在5年以下的,可享受一次性补贴,相当于每月津贴的0.8倍,乘以工作月数。

工作满5年以上且年满5年以上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享受一次性津贴,相当于每月津贴的0.8倍,乘以60个月。

对于已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村、坊、街区非专职人员,可享受一次性补贴,相当于目前每月15个月的津贴。

目前,在村、坊、街区从事非专业活动的人员每月津贴是离职前一个月的津贴,由中央预算分配津贴基金支付(不包括兼职津贴和专业学历的补助)。

在富寿省,经过安置后,在新村、居民区安置的人数为9210人;预计离职、解决制度、政策或安排到其他岗位的人数为4712人。该省主张全面、及时地解决未继续安置、使用的制度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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