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方解决村、居民区安置后离职人员的待遇问题
各地方正在集中解决对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在安置后的制度和政策。
据内政部称,整理后,全国村、居民区(TDP)数量从89589个减少到48078个(减少41511个单位,相当于减少46.33%)。 村、居民区的整理旨在精简机构,提高基层管理效率。
经过大约两个月的安排,地方政府已经同步、及时地安排、使用和解决了对乡镇、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的制度和政策。
在海防,根据8月23日公布的信息,全市预计约有3000名村、居民区的非专职人员因政府第154/2025/NĐ-CP号议定书规定的超编而离职。
全市约有1900人自完善、重组以来立即离职,以提高村、居民区的队伍素质,属于根据市人民议会2026年7月28日第27/2026/NQ-HĐND号决议享受政策的对象。
为确保对非专职人员的政策制度的实施统一、公平、公开、透明,并符合法律规定,内务厅已报告并建议市人民委员会指示地方政府集中评估、批准对象和资金,于2026年8月完成。
在太原,经过整顿和重组后,全省共有1403个村、居民区,减少了1742个单位,相当于55.39%;在整顿和重组后,在村、居民区辞职的非专业人员约5183人。
在最近的第六次会议上,第十五届太原省人民议会通过了关于规定对因在该省调整和完善队伍而离职的村(社)、居民区非专职人员提供一次性支持政策的决议。
决议规定按总工作时间提供一次性补助,具体如下:工作满5年,每年补助1.5个月的津贴;从工作第6年到工作第10年结束,每年补助1个月的津贴;从工作第11年开始,每年补助0.5个月的津贴。总补助不超过15个月的津贴。
如果工作时间有零月,则按以下原则四舍五入:从1个月到满6个月计算为0.5年,并享受0.5年补助的补助;从6个月以上到12个月以下四舍五入为1年。
计算支持的津贴是离职前一个月的津贴。 预计总经费为410亿越南盾,来自省财政。
在广治省,整理后,该省剩余916个村、居民区,减少1006个单位,相当于52.34%;平均规模增加到507户/村、居民区。
未来,省委常务委员会将继续指导各级党委、政府颁布关于非专职人员和参与村、居民区活动的人员的制度和政策的规定。
在岘港,经过整顿后,全市共有1456个村、居民区;减少了2699个单位,相当于减少了近65%。 整顿增加了8435名参与村、居民区工作的人员。
预计每年向非专业人员和参与村、居民区活动的人支付的总费用约为5590亿越南盾,比目前支付的费用减少约3240亿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