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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领取社会养老金的年龄,提高对老年人的支持水平。 制图:AI
调整领取社会养老金的年龄,提高对老年人的支持水平。 制图:AI

卫生部就调整领取社会养老金年龄、提高支持水平的提议作出回应

ĐỨC VÂN (báo lao động) 17/08/2026 12:24 (GMT+7)

选民建议将领取社会养老金的年龄降至70岁,并提高每月补助金,以帮助保障老年人的生活。

享受社会养老金的情况

林同省、安江省的选民建议修改扩大政策,允许70岁以上的人每月享受50万越南盾的补贴(目前规定仅限75岁以上的人每月享受50万越南盾的补贴)。

卫生部部长陶鸿兰在回答选民提问时表示,过去一段时间,政府已颁布文件,降低老年人的年龄并提高其社会救济金。2002年3月26日第30/2002/NĐ-CP号议定规定,9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享受社会救济金;2007年4月13日第67/2007/NĐ-CP号议定将年龄降至85岁;2011年1月14日第06/2011/NĐ-CP号议定规定,80岁以上且无国家养老金或社会救济金的人可享受社会救济金。

2021年3月15日,政府颁布了关于对社会保障对象的社会援助政策的第20/2021/NĐ-CP号议定书,扩大了对75岁至80岁以下的贫困户、低收入户、居住在少数民族地区和特别困难山区的居民每月领取社会救济金的范围。

2025年6月30日,政府颁布了第176/2025/NĐ-CP号议定书,详细规定并指导实施关于社会养老金的社会保险法的若干条款。

据此,从2025年7月1日起,老年人在满足以下条件后,可考虑领取社会养老金:

从75岁以上或从70岁到75岁以下属于贫困户、低收入户;

除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况外,不得领取每月养老金或社会保险补贴;

继续降低领取社会养老金的年龄需要在评估受益对象、预算资源和社会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性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研究,确保符合国家预算在每个阶段的平衡能力。

卫生部记录了选民的建议,并将与相关部委合作,在完善社会保障政策的过程中进行研究,并向主管当局建言献策,供其审议和决定。

建议将补贴从每月 50 万增加到 54 万越南盾

西宁省选民建议考虑调整,提高对贫困户、低收入户和政策家庭的每月援助水平,使其符合实际生活水平和当前市场价格波动,旨在帮助保障生活条件,稳定困难群体的生活。

在回答选民时,卫生部部长表示,从2007年至今,政府已5次颁布文件,调整提高对社会保障对象的社会援助标准。将社会援助标准提高到每月50万越南盾,并对社会保障对象实施社会救济政策,是政府在国家预算仍然困难的条件下所做的巨大努力。

目前,卫生部已向政府提交了关于取代2021年3月15日第20/2021/NĐ-CP号议定书的议定草案,该议定书规定了对社会保障对象的社会援助政策,该议定书由政府第76/2024/NĐ-CP号议定书和2025年6月30日第176/2025/NĐ-CP号议定书修订和补充,该议定书详细规定并指导实施《社会保险法》关于社会养老金的若干条款。

其中,卫生部建议政府考虑调整社会援助标准和社会养老金,从每月50万越南盾增加到54万越南盾,相应增加8%。

社会援助政策继续研究,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以及国家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的资源平衡和调动能力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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