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就非农业用地征税情况回答选民
财政部刚刚回复了选民反映的非农业用地征税情况。
同奈市选民指出,目前非农业用地征税存在错误,给纳税人和人民都带来了困难。
当出现错误时,纳税人必须自行到税务机关进行调整。选民建议审查,确保税务机关与土地登记机关之间的规定同步,避免给人民带来麻烦和影响。
针对这一内容,财政部表示,过去一段时间,已指示税务局坚决推进对非农业用地的税收管理工作的现代化。
根据财政部的指示,税务局已要求各省市税务部门进行审查,更新有关非农业用地使用税所有者和义务的信息,以避免出现错误,影响纳税人。
对于纳税人错误确定非农业土地使用税义务的情况,税务局已在eTax Mobile应用程序上升级功能,以电子方式接收和反馈纳税人对纳税义务的疑问,旨在保障纳税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为了彻底解决这种情况,财政部正在并将集中实施重点解决方案:
继续彻底开展税务机关与农业与环境部门在确定土地财务义务方面的电子信息连接和交流工作。
确保100%的档案通过电子方式传输,信息完整、准确地转交给税务机关,以根据规定确定财务义务。
利用关于履行财务义务情况的互联互通数据,以服务于解决土地行政手续。
同时加强协调,审查和标准化土地数据和税务管理数据。 从而有助于提高管理数据质量,减少确定财务义务的错误,为人民和企业办理土地手续提供便利。
继续实施各项措施,彻底审查、核对并准确更新管理系统上非农业土地使用税义务信息;及时发现并自我纠正属于管理机构责任的错误,以避免影响纳税人。
同奈市选民也反映,在居民区被授权征收非农业税的人尚未按照2025年税收总额的百分比获得支持资金。
延迟支付援助影响了委托征收力量的精神和执行任务的效率,因为实际上还会产生差旅费、汽油费和用于税收工作的费用。
选民建议审查各项规定,尽快解决困难和障碍,以便及时向基层委托收款力量支付补助金。
关于此内容,财政部表示,根据第 21/2026/TT-BTC 号通知第 1 条第 2 款,该通知修订和补充了第 80/2021/TT-BTC 号通知的若干条款,指导实施《税收管理法》的若干条款,2026 年 6 月 30 日,税务局发布了第 934/QD-CT 号决定,规定了 2025 年的委托征收费用,以及第 935/QD-CT 号决定,规定了 2026 年的委托征收费用。
税务局已指示各省市税务部门抓紧按照规定和权限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