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澄清批准在公共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数
内政部表示,第106/2020/NĐ-CP号议定书仍然有效,同时通报了在公共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数的批准情况。
明红女士(人物姓名已更改)表示,她的单位是100%自主的公立事业单位。据她说,第106/2020/NĐ-CP号议定书规定了在该单位工作的人员数量的审批程序,但她认为该议定书目前已失效。
因此,她建议内政部澄清目前100%自主的公立事业单位是否需要批准工作人员数量;如果有,执行程序是怎样的,是否需要提交给管理委员会。
关于洪女士的建议,内政部已在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做出回应。
关于批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数量的程序,内政部表示:目前,第106/2020/NĐ-CP号议定书仍然有效(内政部正在提交一项议定书,以取代第106/2020/NĐ-CP号议定书中关于工作人员数量管理的内容)。
根据《2025年公务员法》(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和第299/2016/NĐ-CP号议定书,在公共事业单位中,没有规定有管理委员会。
与批准第一类公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数量相关的管理权将在取代第106/2020/NĐ-CP号议定的议定书中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