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提议增加9项与犯罪相关的新罪名
由公安部牵头起草的《刑法》(修订版)草案增加了9项新罪名。
8月20日上午,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梁三光大将向国会提交了《刑法》(修订)草案。
公安部部长明确指出,制定《刑法》旨在继续制度化党关于在新形势下建设、发展和保卫国家的路线、主张和政策,克服《刑法》实施实践中的障碍和不足...
《刑法》草案共3部分,25章,415条,与现行《刑法》相比,已删除8条法律,新增14条法律,修订301条法律,维持100条法律不变。
此外,该草案修订和补充了与犯罪相关的规定,其中增加了9项新罪名,同时在现行罪名的构成中增加了一些新的客观行为。
与此同时,该法律草案取消了对一些罪名的合并和分离,以确保精简、统一,确保刑事责任的分化,正确反映了各行为组的本质、作用和危险程度。
公安部部长表示,该草案修订和补充了关于刑罚的规定。 其中,将对6项罪行适用死刑的范围缩小,仅保留对4项罪行的死刑,包括叛国罪、谋杀罪、恐怖主义罪、非法生产毒品罪。
该草案取消了对犯罪商业法人的禁止筹集资金的处罚;基本将罚款额提高一倍,并在构成定罪、定量定罪的罪名中用现金量化。
在这次修订草案中,起草机构还建议扩大对10项罪名的非监禁改造刑罚的适用范围;修改和补充一些与刑罚相关的其他规定。
根据公安部长的说法,另一项内容是关于免除刑事责任、暂停追究刑事责任、免除刑事责任的规定的修订草案。
其中,扩大在研究、试验、应用新技术、技术控制试验、流程、解决方案、产品、服务、技术发展、创新方面的新型商业模式中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
同时扩大武装力量在履行国防、安全、打击犯罪任务中免除刑事责任的范围。
补充关于暂停刑事责任追究的规定,对某些具体情况免除刑事责任追究。
在审查该法律草案时,法律与司法委员会赞成增加一些新的罪名,旨在及时打击新出现的对社会有害的行为,继续将越南作为成员的国际条约内法化。
然而,建议需要仔细审查犯罪构成,明确犯罪行为与行政违法行为之间的界限,确保与专业法律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