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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委员、公安部副部长黎文玄上将。图片:Quochoi. vn
中央委员、公安部副部长黎文玄上将。图片:Quochoi. vn

公安部提议取消对6项罪名的死刑

CAO NGUYÊN (báo lao động) 19/08/2026 08:29 (GMT+7)

公安部建议仅保留对叛国罪、谋杀罪、恐怖主义罪和非法生产毒品罪的死刑。

8月18日下午,国会常务委员会就《刑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在提交项目摘要报告时,中央委员、公安部副部长黎文玄上将表示,该草案扩大了对准备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范围,涉及13项罪名,重点是经济管理秩序犯罪;公共秩序和安全。

此次扩大旨在尽早处理虽然仍处于准备阶段,但已明确表现出犯罪意愿、有组织、有工具、有手段、有具体目标的行为,以提高预防和阻止后果的效率;

扩大商业法人对20项罪名的刑事责任范围,重点关注税收、金融、证券、保险、土地、劳动、劳动安全等领域,以满足实践要求,提高威慑力、预防性,并建立安全、健康的商业环境。

该法律草案还增加了9项新罪名,重点涉及以下领域:经济管理秩序、网络安全、高科技、环境、公共安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

同时,在现行罪名的构成中增加一些新的客观行为,特别是信息技术、电信网络、经济、贸易、知识产权领域的罪名,以弥补刑事法律中的空白,避免遗漏犯罪。

上将黎文 tuyen 明确指出,该草案还修改和补充了关于刑罚的规定。

其中,建议缩小对6项罪行的死刑适用范围,仅保留对叛国罪、谋杀罪、恐怖主义罪、非法生产毒品罪的死刑。

据上将黎文玄称,此次缩减旨在将党的主张制度化,符合立法进步的趋势,提升越南在刑事司法合作、引渡、司法互助方面的地位。

中央委员、法律与司法委员会主任潘志孝在提交法律草案审查报告时明确表示,委员会赞成修改《刑法》的方向,即继续缩小死刑的适用范围。

Ủy viên Trung ương Đảng, Chủ nhiệm Ủy ban Pháp luật và Tư pháp Phan Chí Hiếu. Ảnh: Quochoi.vn
中央委员、法律与司法委员会主任潘志孝。图片:Quochoi. vn

委员会的许多意见建议谨慎考虑取消对一些罪行的死刑,包括非法贩卖毒品罪、强奸16岁以下的人罪、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

此举旨在避免对震慑、预防和处理犯罪的效率产生不利影响,并需要将犯罪的危险性质以及在预防和打击特别危险犯罪的总体措施中的有效性置于相互关系之中,符合国际法。

关于这一内容,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陈清敏高度评价起草机构在非常详细地修改该法典方面的积极性和紧急性。 国会主席表示,该法典涉及人权,因此需要仔细处理,讨论每条、每款,以确保明确性。

《刑法》(修订版)草案建议取消对6项罪名的死刑,包括暴乱罪(第112条)、强奸16岁以下者罪(第142条)、非法贩卖毒品罪(第251条)、危害人类罪(第422条)、战争罪(第423条)。取消因犯有恐怖主义罪以反对人民政权(第113条)而被判处死刑的罪名,并将其列为恐怖主义罪(第29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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