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与公安部的合同协议,享受支持费用的对象
被动员的个人将根据与公安部的合同协议获得支持费用,最高不超过其目前的工资。
政府已颁布第304/2026/NĐ-CP号议定书,调动科技、技术潜力,服务于人民公安(CAND)的活动,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
根据关于科技、创新(ĐMST)、高科技、技术转让、数据和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在技术转让、科研成果和技术发展中被动员的对象包括:
先进技术、高科技、战略技术、核心技术、新技术、清洁技术;
根据知识产权法的规定,使用科研成果和技术开发、计算机程序、数据库、商业机密和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受到保护。
被动员用于保障公安部培训、训练和科研机构的物质和技术基础的对象包括:
物质基础、技术研发基础设施、实验室、试验站、监测站;基本、特殊技术设备;
运营物质基础、技术研发基础设施、实验室、试验站、监测站的人员;基本、特殊技术设备。
在保障公安部信息潜力、数据库、科技资料、技术方面被动员的对象包括:
关于科技、技术的信息系统、数据库、资料;
运营信息系统、数据库、科技、技术资料的人员;信息技术、网络安全、数字化转型人员。
被动员用于补充力量、培训、培养科技人才,服务于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秩序和安全、打击犯罪和违法行为的活动,包括:
国家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总工程师、首席建筑师;国内外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专家、科学家、人才;科技和创新领域教师;其他从事科技和创新活动的个人;
科技与创新管理人员。
该法令明确指出,在动员期间,作为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的个人可享受由个人管理机构支付的全部工资、奖金和各项制度、政策,同时可享受与公安部签订的合同协议支持费用,最高不超过其目前的工资。
个人不从国家预算中领取工资,按照与公安部的合同约定获得报酬,确保与分配的任务相称,劳动力市场上的相应工资水平,并符合关于选拔、使用国家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总工程师、首席建筑师的法律规定,关于吸引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专家的机制和政策。
如果必须动员加班、休息日、节假日,个人可以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制度和政策。
除了上述规定的制度和政策外,有突出贡献的个人还可根据有关竞赛和奖励的法律规定进行表彰。
在执行动员任务期间遭受身体伤害(疾病、残疾、牺牲)的个人,可根据社会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法律的规定,享受医疗费用、事故津贴、特殊风险保险等待遇,或根据关于对革命有功人员的优惠待遇的法律规定,考虑授予伤残军人、烈士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