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宁、胡志明市、宁平的书记、村长可享受新的津贴
各地方刚刚确定了书记、村长、居民小组组长每月可获得的补贴,从500多万越南盾到近760万越南盾不等,具体取决于地区。
在全国范围内,100%的村庄、居民区(TDP)在7月1日同步投入运营后,为基层机构稳定、高效运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地方政府规定了对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的津贴标准;同时规定了参与当地村、居民区活动的人员的数量、职务、支持水平和兼职制度。
在胡志明市,市人民委员会已颁布文件,指导实施市人民议会第15/2026号决议,规定对非专职人员的津贴标准;对在辖区内参与社区、村庄、村庄、居民区活动的人员的数量、职务和支持水平。
3个非专职人员职务包括:支部书记、村长和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
关于津贴水平,有1000户以上的居民区;有700户以上的村庄、村庄、居民区;属于国防、边境地区、海岛、特别困难的重点乡级行政单位的居民区、村庄、村庄、居民区,将获得相当于基本工资8倍的津贴基金(包括社保缴费补贴),用于支付非专职人员的每个职务。
其中,支部书记每月领取相当于基本工资2.7倍的津贴。 7月1日起,基本工资为每月2530万越南盾,支部书记每月领取6831万越南盾。
街区负责人和街区、村、村、居民区基层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共同领取相同的津贴,相当于基本工资的2.65倍,相当于每月6704500越南盾。
对于剩余的街区、村庄、村庄和居民区,胡志明市将补贴基金定为基本工资的6.5倍。
其中,支部书记的津贴为基本工资的2.2倍,相当于每月5,566,000越南盾。而街区负责人和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的津贴为基本工资的2.15倍,相当于每月5,439,500越南盾。
在北宁省,对于拥有700户以上居民的村庄,拥有1000户以上的居民区;属于国防重点乡级行政单位或属于特别困难地区的村庄、居民区,支部书记、村长、居民区组长可享受相当于基本工资3倍的津贴。
目前基本工资为每月253万越南盾,相应的津贴约为每月760万越南盾。
在这个小组中,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可获得相当于基本工资2倍的津贴,相当于每月500多万越南盾。 支部副书记、村副村长、居民区副组长可获得相当于基本工资1.5倍的津贴,相当于每月370多万越南盾。
职务包括医务人员和食品安全人员;团支部书记;农民协会、妇女联合会、退伍军人协会、老年人协会分会会长,享受相当于基本工资0.8倍的津贴,相当于每月200多万越南盾。
对于其余村、居民区,支部书记、村长、居民区组长可享受相当于基本工资2.4倍的津贴,相当于每月600多万越南盾。
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可享受相当于基本工资1.7倍的津贴,相当于每月430多万越南盾。与此同时,党支部副书记、村副村长、居民区副组长可享受相当于基本工资1.2倍的津贴,相当于每月300多万越南盾。
在宁平省,对于拥有700户以上家庭的村庄,拥有1000户以上家庭的居民区;属于国防重点地区、边境地区或特别困难村庄的村庄、居民区,每月津贴规定如下:
- 支部书记:每月基本工资的3.0倍。
- 村长、居民小组组长:每月基本工资的3.0倍。
- 祖国阵线工作委员会主任:每月基本工资的2.0倍。
对于其余村庄、居民区,规定了津贴标准:
- 支部书记:每月基本工资的2.5倍。
- 村长、居民小组组长:每月基本工资的2.5倍。
- 祖国阵线工作委员会主任:每月基本工资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