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户需要立即做的 3 件事以避免被罚款
河内市税务局提醒,经营户需要在2026年4月和5月初立即做三件事,以避免日后出现法律纠纷。
根据河内市税务局的说法,政府关于对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的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的第68/2026/NĐ-CP号议定书自2026年3月5日起生效,提出了许多重要变化。 个体工商户不应掉以轻心,需要注意并严格遵守规定。
河内市税务局表示,根据第68/2026/NĐ-CP号议定,今年4月和5月初有以下需要注意的“生死”时间节点:

此外,经营户还必须提交库存清单,并向已按承包方法或2025年申报方法纳税的经营户、个体经营者发送账户号/电子钱包号码通知。
最迟到2026年5月4日,个体经营户必须提交2026年第一季度的纳税申报表;按季度发送库存清单。
个体户可以在税务机关的公共服务门户网站(dichvucong. gdt. gov. vn)或Etax Mobile应用程序上申报和提交档案。
如果未按规定申报,经营户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并根据现行规定受到处罚。
自2026年1月1日起,滞纳税申报的个体户将根据第13条第125/2020/NĐ-CP号议定书的规定受到处罚,该议定书由第310/2025/NĐ-CP号议定书第1条第10款修订,具体如下:
警告处分:逾期01至05天提交纳税申报表并有减轻情节;责令足额缴纳滞纳金给国家预算。
罚款200万至500万越南盾:逾期1至30天提交纳税申报表,但属于第1款的情况除外;必须向国家预算缴纳滞纳金。
罚款500万至800万越南盾:逾期31日至60天提交纳税申报表;责令全额缴纳滞纳金给国家预算
罚款800万至1500万越南盾:逾期61天至90天提交纳税申报表;逾期91天以上提交纳税申报表,但未产生应缴税款;未提交纳税申报表,但未产生应缴税款;未按照关于关联交易的企业税务管理规定提交附录,并附上企业所得税结算档案。对于某些情况,必须提交纳税申报表、附录。
罚款1500万至2500万越南盾:逾期90天以上提交纳税申报表,产生应纳税额,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公布税务检查、审计决定或开具违规记录之前已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