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劳动总联合会荣获三等劳动勋章
7月7日下午,祖国阵线党委、中央各团体扩大会议公布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向5个集体和1名个人颁发三等劳动勋章的决定,这些集体和个人在执行2017年10月25日第18-NQ/TW号决议、关于“关于继续革新、精简政治体系机构、高效运作的若干问题”的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取得了突出的成就。
在会议上,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祖国阵线党委书记、中央各团体、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裴氏明怀向获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颁发了三等劳动勋章。

个人和集体名单包括:
1. 越南总工会。
2. 越南农民协会中央委员会。
3. 越南妇女联合会中央委员会。
4. 胡志明共青团中央。
5. 越南退伍军人协会中央委员会。
6. 阮飞龙先生,中央委员,祖国阵线党委常务副书记,中央各团体,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会议还公布了向4个集体和6名个人颁发政府总理奖状的决定,这些集体和个人在执行2017年10月25日第18-NQ/TW号决议、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继续革新、精简政治体系机构、高效运作的若干问题”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就。集体和个人包括:
1. 祖国阵线党委、中央各团体参谋、协助机构;
2.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组织、检查委员会;
3.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机关民主、监督和社会评论委员会;
4.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机关办公室;
5. 阮廷旺先生,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助理;
6. 阮明忠先生,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祖国阵线党委宣传与群众工作部部长,中央各团体;
7. 阮辉志先生,中央委员会委员,常务副主任,负责祖国阵线党委办公室、中央各团体;
8. 陈云英女士,中央委员会委员,祖国阵线党委、中央各团体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9. 农氏梅玄女士,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机关组织、检查委员会主任;
10. 阮平明先生,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机关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