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第十二届全国对外信息奖
第十二届全国对外信息奖继续表彰在对外信息和国际一体化工作中拥有优秀作品和产品的作者和作者团队。
全国对外信息奖(简称:对外信息奖)是由中央对外信息工作指导委员会发起的奖项,由中央宣传与群众工作委员会(中央对外信息工作指导委员会常设机构)牵头,并与相关机构和单位协调:外交部、文化体育旅游部、越南人民军政治总局、人民报、越南通讯社、越南电视台、越南之声广播电台、越南新闻工作者协会、越南出版协会等组织。该奖项颁发给具有优秀、代表性的对外信息作品和产品的作者和作者团队。
该奖项的目的和意义
1. 肯定对外信息是党政治思想工作和对外工作、国家外交、人民对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下整个政治体系的经常性、长期性任务。
2. 为捍卫党的思想基础做出贡献;有效实施党和国家关于对外信息的方针、路线和政策。
3. 表彰和鼓励在对外信息领域拥有优秀作品/产品的作者和作者团队。
4. 为集体和个人积极参与创新、提高宣传、对外信息工作的质量创造动力;加强各机关、单位、地方之间的联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各力量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从而发挥整个政治体系的综合力量,发挥人民、海外越南同胞和国际友人的积极参与。
奖项类别
奖项授予以下类别的对外信息作品/产品:(1)越南语报纸/杂志;(2)外语报纸/杂志;(3)广播;(4)电视;(5)书籍;(6)照片;(7)数字产品 - 多媒体;(8)具有对外信息价值的倡议和产品。
参加该奖项的条件
1. 年度获奖作品/产品、活动、事件是指在公共媒体上发表、出版、发行、公布的作品/产品;或在国内外举办的活动、事件,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对于在上述时间点之前或之后发布的作品/产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公布2/3的作品/产品的时长和数量。
2. 已在其他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产品仍有权参加评奖,但必须注明已获得的奖项,以及有关组织单位、比赛时间的信息。
3. 参加该奖项的作品/产品不侵犯版权,且无版权争议。
4.未参加该奖项的作品/产品包括:由不同时期在不同报纸上以各自作者名义发表的独立作品拼接而成的一系列新闻作品,没有连续报道;正在等待职能部门评估意见的作品/产品;拼贴照片、经过编辑的照片改变了原始照片的信息内容;违反了《知识产权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奖项结构
该奖项颁发给以下类别的作品/产品:(1)越南语报纸/杂志;(2)外语报纸/杂志;(3)广播;(4)电视;(5)书籍;(6)照片;(7)数字产品 - 多媒体;(8)具有对外信息价值的倡议和产品。
- 奖项结构:01个特别奖(所有类别);01个一等奖,02个二等奖,03个三等奖和05个鼓励奖,每个类别。
—— 评审委员会可以决定其他形式的奖励,以奖励积极参与和贡献的集体/个人(有单独的具体标准进行评审)。
奖项数量将由奖项委员会根据实际质量、参赛作品/产品数量决定。
奖项价值:
特等奖:50,000,000 越南盾(五千万越南盾)
一等奖:30,000,000 越南盾(三千万越南盾)
二等奖:20,000,000 越南盾(两千万越南盾)
三等奖:15,000,000 越南盾(一千五百万越南盾)
鼓励奖:10,000,000 越南盾(一千万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