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钱包,里面有超过2600万越南盾,这位女士请警察找人归还。
林同省——在上班的路上,玲女士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超过2600万越南盾,她和丈夫一起带到公安局上交,请人找主人归还。
3月12日下午,南达社公安局表示,该单位刚刚与居住在当地的胡氏美玲(36岁)夫妇和潘文远(47岁) phối hợp,完成了向失主归还财产的手续。
收回上述财产的人是陈氏意妮女士(41岁,居住在岘港市 Núi Thành 社)。
此前,3月8日,玲女士在上班途中发现一个棕色皮夹在路边掉落。捡到钱包后,她检查了里面,发现有2660万越南盾,但没有身份证件。
随后,玲女士把钱包带回家,和她的丈夫潘文远一起到南达社公安局交出,请求协助核实失主以进行归还。
接到后,南 Đà 社公安立即采取了核实措施,同时通知寻找财产丢失者。
通过业务手段,公安机关迅速确定钱包的主人是陈氏意妮女士,并联系归还财产。
收回钱包和全部款项后,妮女士表达了激动之情,并向远先生和玲女士夫妇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感谢南 Đà 社公安协助寻找丢失的财产。
目前,南 Đà 社公安已完成向社人民委员会提交的建议,以便及时表彰和奖励 Viễn 先生和 Linh 女士夫妇的美好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