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关于提交越南祖国阵线第十一届全国代表大会的文件草案的意见
征求对提交给越南祖国阵线第十一届全国代表大会(2026-2031年任期)的文件草案的意见。
3月10日,在河内,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民主与法律咨询委员会组织会议,征求对提交越南祖国阵线第十一届全国代表大会(2026-2031年任期)的文件草案和越南祖国阵线章程(修订、补充)草案的意见。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民主与法律咨询委员会主席、主席团委员陈玉堂教授主持了会议。
在会议上,与会代表的意见明确指出,制定越南祖国阵线章程必须确保越南祖国阵线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活动,例如:更明确地分级越南祖国阵线常务委员会、主席团和中央委员会的作用;发挥委员会委员在当地开展越南祖国阵线活动中的作用;明确阵线在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活动中的机制...
与会代表还强调了提交给大会的政治报告的内容。 因此,政治报告需要明确体现阵线与各政治-社会组织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实施6个行动计划中的联系; 越南祖国阵线的监督、评论作用以及越南祖国阵线与国家机关的协调机制。 特别是在实施政治局第57-NQ/TW号决议的过程中,越南祖国阵线在掌握人民的思想、愿望和应用数字技术实施行动计划方面有哪些创新...

在对提交给越南祖国阵线第十一届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草案内容提出意见时,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民主与法律咨询委员会副主席、主席团委员阮文发博士明确表示,在提交给大会的政治报告草案中,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已经量化了各项指标,以努力奋斗。 这是一个突出的亮点,有助于在实际开展阵线工作中带来实际效果。
阮文发博士在对《越南祖国阵线章程》(修订和补充)草案内容提出意见时认为,不应在《越南祖国阵线章程》第13条中取代“一些专职干部”一词,因为实际上,经过多个任期的实施,尚未发现任何障碍和不足。 同时,考虑调整与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的任务和权力相关的规定,以适应新形势。
对于越南祖国阵线章程(修订、补充)草案的内容,根据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委员、原副主席吴适实博士的说法,修订后的越南祖国阵线章程需要满足新提出的要求,其中必须明确、解释第5条规定的越南祖国阵线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确保与宪法和越南祖国阵线法中“直属”的新观点同步、统一。
“修订越南祖国阵线章程需要明确越南祖国阵线的成员标准、权利和责任;明确解释杰出个人的概念,发挥阵线活动中的知识和经验”——吴适实博士说。
根据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委员、原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潘中理教授的说法,提交给大会的政治报告草案经过精心准备,进行了总结、仔细评估,并总结了经验教训,提出了具体的方向和行动计划。
潘中理教授认为,总结所取得成就的部分内容很重要,需要对越南祖国阵线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作用进行补充概括。 评估优点和局限性的部分需要具有总结性,重点关注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问题。 其中,要阐明阵线在代表人民、监督和社会评论方面的核心问题...
“政治报告草案的内容需要重新审查一个任期内吸取的经验教训,避免重复,并补充关于发挥越南祖国阵线社会监督和评论作用的经验教训;在新形势下改革阵线的运作方式,满足数字化转型的要求。 同时,调整每个行动计划的命名方式以使其更合适”——潘中理教授建议。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民主与法律咨询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陈玉堂在会议上记录了热忱的意见,他强调,这些意见准确反映了越南祖国阵线过去一段时间的实际活动。
根据与会代表的意见,陈玉堂教授建议起草委员会需要吸收和修改,以阐明意义、重要性和政治基础,以便按照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精神,举行新一届越南祖国阵线大会,从而评估阵线在实施精简政治机构和巩固地方两级政府的机构方面的作用;通过监督、社会评论和收集人民意见和愿望的活动,更清楚地分析和评估越南祖国阵线的改革方式和活动......从而明确体现越南祖国阵线在国家正在按照第十四届全国代表大会决议精神转变的阶段的突破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