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氏水同志担任越南妇女联合会中央委员会书记
3月3日下午,祖国阵线党委、中央各团体组织会议,部署政治局、祖国阵线党委、中央各团体关于干部工作的决定。
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祖国阵线(MTTQ)党委书记、中央各团体、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裴氏明怀同志出席并指导会议。
在会议上,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阮青平同志公布了政治局2026年2月27日第41-QĐNS/TW号决定。根据政治局的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政府党委副书记黎氏水同志不再担任2020-2025年任期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政府党委副书记职务;调动、分配、指定参加2020-2025年任期祖国阵线党委、中央各团体常务委员会。
同样在会议上,中央祖国阵线党委、中央各团体组织部副部长武家民公布了中央祖国阵线党委、中央各团体2026年2月27日第199-QĐ/ĐUMTTQ号决定,任命中央委员、祖国阵线党委常务委员、中央各团体2020-2025年任期,原2020-2025年政府党委副书记黎氏水同志参加越南妇女联合会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并担任2025-2030年任期中央委员会书记。

政治局代表、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书记、中央各团体书记、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裴氏明怀同志热烈祝贺黎氏水同志履新,满足党十四大后干部队伍的安排和完善要求。
裴氏明怀主席 khẳng định 黎氏水同志是受过良好训练的干部,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高度的责任感,在中央到地方的许多职位、领域和地区都有丰富的工作经历。 其中,同志曾担任重要领导职务,是省级党委的负责人,中央直属党委的领导,在党的建设、政治体系建设方面经验丰富。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裴氏明怀建议,在新的工作岗位上,黎氏水同志需要迅速掌握工作情况,发扬实践经验,继承和发扬越南妇女联合会中央委员会历代领导人的成果和宝贵经验,继续与党委、中央委员会领导集体团结一致,统一领导越南妇女联合会中央委员会取得更多新成就,出色完成任务;与执委会、常务委员会一起,在整个党支部和协会系统中建立高度团结统一的整体。 首先,集中指导宣传、动员、鼓励会员、妇女积极参加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和各级人民议会代表的选举,任期2026-2031年; 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领导好第十四届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
裴氏明怀主席也强调,黎氏水同志与中央委员会党委领导集体继续贯彻落实、有效实施第十四届党代会决议和中央各项决议,以继续发扬传统、团结精神、创新精神、积极融入、各阶层妇女的主人翁精神;建设强大的协会组织。
裴氏明怀同志强调,在加强协会活动中应用科学技术和数字化转型的同时,继续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进一步发挥协会在监督、社会评论和参与建设党、政治体系中的作用; 做好爱国竞赛运动,激发妇女的奉献和创造愿望; 支持妇女全面发展,建设温暖、幸福、文明、进步的越南家庭。

越南妇女联合会中央委员会新任书记黎氏水在就职演讲中,向政治局、书记处、总书记、政府总理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他们信任地委托了重任,以及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部委、部门的领导同志,他们一直关心、配合、帮助、创造条件,使同志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出色地完成了任务。
越南妇女联合会中央委员会书记同志也感谢有关机构的陪伴,并特别感谢阮氏线同志为过去一段时间妇女运动和协会活动的发展做出了许多重要贡献。

在新岗位上,黎氏水同志承诺将竭尽全力,不断学习、锻炼,提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工作能力;与越南妇女联合会中央委员会执委会、常务委员会共同发扬团结、积极、创新的传统,克服困难和挑战,领导、指导成功实现第十三届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决议和第十四届全国党代会决议提出的目标和任务。
越南妇女联合会中央党委新书记 khẳng định 将始终专注于基层,关心保护各阶层妇女的合法、正当权益,发挥妇女在建设和保卫祖国事业中的作用,继续建设越南妇女联合会,成为党与各阶层妇女之间的坚实桥梁,为国家工业化、现代化和国际一体化事业做出重要贡献。
黎氏水同志出生于1964年;籍贯乂安省;专业学历为法学硕士,法学学士;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
同志曾担任多个工作职务:乂安省监察厅副厅长;兴原县委常务副书记;乂安省省委检查委员会副主任;乂安省监察厅厅长;乂安省省委检查委员会主任。
2010年11月至2016年8月,同志担任政府副总监察长。2016年8月至2019年7月,同志担任中央检查委员会副主任。2019年7月至2025年1月,同志担任河南省委书记。
2025年2月,同志被调动,任命为政府党委副书记。2026年3月,同志被调动,任命参加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中央各团体;被任命为越南妇女联合会中央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