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与环境部澄清了在住宅用地上建造商业工程的规定
农业与环境部解答了民众关于利用城市住宅用地、农村住宅用地进行商业、服务经营的疑问。
公民向农业与环境部提问,内容为:
城市住宅用地或农村住宅用地是否可用于商业服务? 土地上没有建造的住宅工程,而只是建造用于商业目的的工程。
农业与环境部的意见如下:
在2024年《土地法》第218条第1款d点规定:
“第218条。多用途土地使用
1. 以下土地类型可用于多种用途:
...
d) 住宅用地与农业、商业、服务、有商业目的的事业工程相结合使用...
根据法律规定,住宅用地可与农业、商业、服务、有商业目的的事业工程相结合使用。
多用途土地的使用按照2024年《土地法》第218条、2024年7月30日第102/2024/NĐ-CP号议定书第99条的规定执行(由政府2025年6月12日第151/2025/NĐ-CP号议定书和2026年1月31日第49/2026/NĐ-CP号议定书修订和补充)。
建议您研究上述规定,以便按照法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