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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与环境部就住宅用地结合经营问题作出回应。图片:潘英
农业与环境部就住宅用地结合经营问题作出回应。图片:潘英

农业与环境部澄清了在住宅用地上建造商业工程的规定

HUY HÙNG (báo lao động) 14/06/2026 09:51 (GMT+7)

农业与环境部解答了民众关于利用城市住宅用地、农村住宅用地进行商业、服务经营的疑问。

公民向农业与环境部提问,内容为:

城市住宅用地或农村住宅用地是否可用于商业服务? 土地上没有建造的住宅工程,而只是建造用于商业目的的工程。

农业与环境部的意见如下:

在2024年《土地法》第218条第1款d点规定:

“第218条。多用途土地使用

1. 以下土地类型可用于多种用途:

...

d) 住宅用地与农业、商业、服务、有商业目的的事业工程相结合使用...

根据法律规定,住宅用地可与农业、商业、服务、有商业目的的事业工程相结合使用。

多用途土地的使用按照2024年《土地法》第218条、2024年7月30日第102/2024/NĐ-CP号议定书第99条的规定执行(由政府2025年6月12日第151/2025/NĐ-CP号议定书和2026年1月31日第49/2026/NĐ-CP号议定书修订和补充)。

建议您研究上述规定,以便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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