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教科书,家长抄袭孩子学习是否侵犯版权?
胡志明市 - 读者 khanhlyxxx@gmail. com 提问:我无法购买时为我的孩子印刷、复印教科书,这是否侵犯了版权?
最近几天,尽管新学年已经开始,但全国许多地方仍然存在学生局部教材短缺的情况。 面对购买、登记借阅都达不到一套教材的情况,许多家长选择了下载软件文件然后打印出来的解决方案; 或者借用熟人的书籍来复印缺失的书籍... 以服务于孩子的学习。
根据邓成智律师(邓成有限责任公司律师事务所,胡志明市律师协会),虽然可以理解家长为孩子复印、印刷学习书籍的行为,但从法律角度来看,上述行为可能违反了现行《知识产权法》的规定。
根据《知识产权法》第14条第1款的规定,教科书属于受版权保护的对象。因此,复制必须符合规定才能不被视为侵权。
其中,内容可以复制教科书、教材,用于个人科学研究、学习,且不用于商业目的,规定在《知识产权法》第25条第1款a项。 然而,此规定不适用于使用复制设备(打印机、复印机、相机等)复制的情况。
同时,《知识产权法》第25条第1款b项也规定,使用复制设备时,只能复制部分作品用于个人科学研究、学习,且不用于商业目的。
根据第25条第17/2023/NĐ-CP号议定书(其中第2款由第9条第134/2026/NĐ-CP号议定书修订)的规定,通过复印、拍照或其他类似形式的复制最多不超过总页数或总存储单位的10%...;独立于每个组织、每个个人执行,如果出现重复,则是在同一作品上相互关联的独立案例。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进行对比,抄袭(复印、印刷)一本书供孩子学习而不侵犯版权,而仅抄袭少于一本书10%的页数。 使用抄袭设备抄袭整本书均违反现行规定,适用于家长和复印、印刷机构。
根据律师邓成智的说法,为了正确执行规定,家长可以为孩子们在开学前几天临时学习,复印、印刷书籍的开头几页。或者根据条件,可以建议学校在课堂上使用投影仪放映教科书,以便所有学生都能观看;或者组织学生共用教科书,让他们坐在一起,等待在各地发行完整的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