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基层安保力量每月的补助标准
读者 huynhtuanxxx@gmail. com 提问:在胡志明市基层参与维护安全秩序的部队每月如何获得定期支持?
《劳动报》法律咨询部门答复: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第54/2025/NQ-HĐND号决议第3条规定了成立安全秩序保护小组的标准;关于安全秩序保护小组成员数量的标准;对参与在胡志明市基层维护安全秩序的部队的补助、进修和支出标准,规定如下:对参与基层维护安全秩序的部队的人员每月定期补助,以及自愿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补助。
1. 每月定期支持水平
a) 组长:6,500,000 越南盾/人/月;
b) 副组长:6,300,000 越南盾/人/月;
c) 组员:6,000,000 越南盾/人/月。
2. 参与基层维护安全秩序的人员,将获得本条第1款规定的每月自愿缴纳社会保险金的100%补贴。
3. 参与基层维护安全秩序的人员每年可获得100%的医疗保险缴费补贴。
因此,胡志明市基层安保力量每月的定期援助额度按上述方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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