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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6年9月28日起,使用VNeID办理行政手续、在线公共服务的机关、组织、个人可按规定免除、减免费用。 图片:Sóng Hữu
自2026年9月28日起,使用VNeID办理行政手续、在线公共服务的机关、组织、个人可按规定免除、减免费用。 图片:Sóng Hữu

使用VNeID办理行政手续可免除、减免费用

Nam Dương (báo lao động) 18/08/2026 07:50 (GMT+7)

读者 thuthuyxxx@gmail 提问:使用 VNeID 办理行政手续是否可以按照新规定免除、减免费用?

《劳动报》法律咨询部门答复:

第2条,第320/2026/NĐ-CP号议定书(自2026年9月28日起生效)修订和补充了第69/2024/NĐ-CP号议定书第4条第4款,规定了电子身份识别和验证,规定如下:

机关、组织、个人在接收、处理行政手续、公共服务、民事交易和其他活动时,不得要求个人、组织提交、出示已在国家身份识别应用程序(VNeID)上集成的电子身份、信息、文件,以及已在VNeID上集成的文件的原件或副本。 利用和使用电子身份必须保护电子身份识别账户的信息,并遵守关于个人数据保护的法律规定,符合保障个人生活安全和秘密、个人秘密、家庭秘密的规定。

机关、组织、个人通过VNeID办理行政手续、在线公共服务时,可免除、减免费用。 免除、减免费用按照关于费用和收费的法律规定执行。

因此,从2026年9月28日起,使用VNeID办理行政手续、在线公共服务的机关、组织、个人将按照规定免除、减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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