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2026年7月1日起的丧葬补助金
根据2024年《社会保险法》(强制性社会保险)第85条第2款规定,丧葬补助如下:
丧葬补助金为本条第1款规定的死亡人数的月度参考额的10倍。
参考水平是政府决定用于计算本法规定的某些社会保险缴费额和福利的金额。
参考水平是根据消费价格指数、经济增长的增幅进行调整的,符合国家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的能力。
根据2024年《社会保险法》(自愿社会保险)第109条第2款的规定,规定了丧葬补助:
1. 下列人员去世后,组织、个人负责丧葬,可获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a) 缴纳社会保险满60个月以上的人;
b) 正在领取养老金的人,暂停领取养老金。
2. 丧葬补助金为本条第1款规定的死亡人数所在月的参考额的10倍。
3. 本条第1款规定的人员被法院宣布死亡的,其亲属应享受本条第2款规定的补助金。
参照2024年《社会保险法》第141条第13款规定:
在尚未废除基本工资的情况下,本法规定的参考标准等于基本工资。在基本工资被废除时,参考标准不得低于该基本工资。
据此,在尚未废除基本工资之前,参考标准与预计从2026年7月1日开始的2530万越南盾的基本工资相同,因此丧葬补助金是基本工资的10倍,即2530万越南盾。